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和權益法的適用范圍(成本法和權益法的適用范圍)
2、成本法就是說投資的價值總是等于最初的投資成本,被投資企業它的盈利虧損不會反映在投資方的報表上,只有被投資企業分紅,會作為投資方的一個投資收益。按照成本法計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會有減持問題,也就是說每年年末要進行減值的測試,如果發生了減值,那就要計提減值準備,減值準備會降低長期股權投資的價值。同時也會記錄在相應的資產減值的損失項目,從而也會減少當年的利潤。長期資產的減值,一旦計提就不能轉回。但是將已經計提減值的長期股權投資賣掉,同樣是相當于把計提減值轉回了。
3、權益法之下長期股權投資的價值不再是一成不變的,它是要根據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狀況來每年去調整。這兩種方法在利潤方面的差異,主要就是在于被投資企業它的利潤是不是影響投資方的盈利和虧損。
4、在成本法之下,投資收益只跟被投資企業的分紅有關系,而跟被投資企業的盈利狀況沒有關。,在權益法之下被投資企業的盈利乘以投資方的持股比例,直接就記錄成是投資方的投資收益,被投資企業分紅反而是不作為投資收益記錄的,所以投資方和被投資企業它們的利潤是直接連通的。
5、在長期股權投資的價值方面,成本法和權益法也有很大的區別。成本法之下,長期股權投資的價值始終是等于初始投資的成本,唯一產生影響的是減值。而在權益法之下,長期股權投資的價值每年都需要根據被投資企業沒有分配的那部分利潤進行調整,因為我們記得它是先把投資企業的盈利乘以持股比例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價值,但是分紅的部分要減掉,所以它是沒有分配的那部分利潤乘以持股比例是來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價值。
6、權益法記錄長期股權投資也有減值問題,在減值方面,成本法和權益法的原理是相同的,只是權益法核算的情況之下,我們已經根據被投資企業的盈虧情況調整了投資的價值,所以不需要進一步去計提減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