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保管合同印花稅怎么算(印花稅倉儲保管合同按什么時候算)
一、印花稅倉儲保管合同按什么時候算
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并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用的千分之一貼花。
印花稅倉儲保管合
二、倉儲合同印花稅繳納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二)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并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
(三)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四)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于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五)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于每季度終了后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征收的一種稅。
三、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義務
保管義務。保管人的首要義務即是保管標的物的義務。其內容包括:
妥善保管標的物。因保管不善導致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無償保管人負重大過失責任,有償保管人負一般過失責任。按約定或有利于寄存人利益的保管方式保管物品。親自保管物品。未經寄存人同意的,不得擅自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否則,保管人對第三人保管導致的損失負賠償責任。不得使用保管物。非經寄存人許可,保管人不得使用或允許第三人使用保管物。返還保管物。寄存人領取保管物的,保管人應及時交還。即使有第三人對保管物主張權利,非經執行程序強制,保管人仍應向寄存人返還保管物。附隨義務。包括:危險告知義務。當保管物品發生危險或者被法院保全、執行時,保管人要及時通知寄存人。孳息返還義務。保管事務完成,保管人要將產生的孳息全部返還給寄存人。
上一篇:固定資產發生的修理支出(固定資產后續支出之修理支出)
下一篇:掛靠開票≠虛開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