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起征點(起征點免稅到增值稅全免—小規模納稅人)
但是,這里我們一定要提示大家的是,如財政部會計司所提醒的,我們在現實生活中一定要區分兩類增值稅減免稅:
一類是直接減免的增值稅—開普通發票,常選擇增值稅稅率(征收率1%、3%)
另一類是直接免征的增值稅—開普通發票,稅率選擇免稅
在2022年4月1日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起征點免稅的,這類增值稅減免稅就屬于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稅率就選擇常的增值稅征收率(原先1%,現在3%)。對于這一類增值稅減免稅,小規模納稅人應該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規定,對于當期直接減免的增值稅,應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損益類相關科目。
例1:甲公司為按月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2020年12月銷售商品取得含稅收入10.1萬元,適用1%的征收率,未開具專用發票。
不含稅收入10.1÷1.01=10萬元,稅額0.1萬元:
借:銀行存款 10.1萬元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簡易計稅) 0.1萬元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0.1萬元
貸:其他收益 0.1萬元
但是,在2022年4月1日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5號)規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此時,小規模納稅人享受的增值稅免稅就屬于第二類“直接免征的增值稅”,在增值稅發票開具上,如《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等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6號)規定的,應按規定開具免稅普通發票,而不是3%的普通發票。如果在稅率欄次選擇“免稅”,則“稅額”欄次是0,不含稅收入就等于含稅收入。因此,如果屬于“直接免征的增值稅”,納稅人就不需要再做價稅分離,不要再核算增值稅銷項稅了。
例2:甲公司為按月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2022年4月銷售商品取得含稅收入10.1萬元,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開具增值稅免稅普通發票,未開具專用發票。
借:銀行存款 10.1萬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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