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準則即將全面施行(合同資產)
一、新收入準則都新增了哪些會計科目?
新收入準則增加的會計科目包括了:合同資產、合同負債、合同履約成本及相應減值準備、合同取得成本及相應減值準備、應收退貨成本。
這幾個會計科目的核算范圍如下表所示:
會計科目 核算內容
合同履約成本 核算企業為履行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所發生的、不屬于其他企業會計準則規范范圍且按照本準則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成本。合同履約成本列報在資產負債表“存貨”或“其他非流動資產”中。
合同履約成本減值準備 核算與合同履約成本有關的資產的減值準備。
合同取得成本 核算企業取得合同發生的、預計能夠收回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列報在資產負債表“其他流動資產”或“其他非流動資產”中。
合同取得成本減值準備 核算與合同取得成本有關的資產的減值準備。
應收退貨成本 核算銷售商品時預期將退回商品的賬面價值,扣除收回該商品預計發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價值減損)后的余額。應收退貨成本列報在資產負債表“其他流動資產”或“其他非流動資產”中。
合同資產 核算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僅取決于時間流逝因素的權利不在本科目核算。
合同負債 核算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
其中,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同時還是報表項目,如下圖: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應當以凈額列示,其中:
凈額為借方余額的,應當根據其流動性在“合同資產”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中填列,已計提減值準備的,還應減去“合同資產減值準備”科目中相關的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
凈額為貸方余額的,應當根據其流動性在“合同負債”或“其他非流動負債”項目中填列。
二、合同履約成本與合同取得成本
1、合同履約成本
如果企業發生的成本,不屬于其他企業會計準則規范范圍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1)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
(2)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于履行(包括持續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3)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上文來源于準則原文,讀起來有點晦澀,簡單來說,就是企業為了履行合同義務發生的成本。
例如,某建筑公司承攬了一項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材料費和人工費計入“合同履約成本”,會計分錄如下:
借:合同履約成本
貸: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等
2、合同取得成本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這里注意一下,合同取得成本必須是增量成本,也就是企業不取得合同就不會發生的成本,如銷售傭金等。
企業發生的銷售傭金,會計分錄如下:
借:合同取得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
需要說明的是,為簡化實務操作,合同取得成本攤銷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三、應收退貨成本
對于附有銷售退回條款的銷售,企業應當合理估計退貨率,并且將預期將退回商品轉讓時的賬面價值減去收回該商品時預計發生的成本(例如運費、損失等),確認為一項資產,即應收退貨成本。
同時,按照轉讓商品時商品的賬面價值減去應收退貨成本的凈額結轉成本。會計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成本
應收退貨成本
貸:庫存商品
四、合同資產與合同負債
1、合同資產與應收賬款
合同資產:是指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且該權利取決于時間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應收賬款:代表的是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
簡單來說,從收取款項的確定性來講,合同資產要弱于應收賬款。僅僅隨著時間流逝即可收款的是應收賬款,即應收賬款只承擔信用風險;而合同資產除了信用風險外,還要承擔其他的風險,比如履約風險等。
很多人在學習合同資產時,對于合同資產與應收賬款的區別難以理解。我給大家舉兩個例子說明一下。
【案例1】甲公司與客戶簽訂合同,向其銷售a、b兩項商品,合同價款為2 000元。合同約定,a商品于合同開始日交付,b商品在一個月之后交付,只有當a、b兩項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權收取2 000元的合同對價。a商品和b商品的交易價格分別為400元和1 600元。
分析:
甲公司將a商品交付給客戶之后,與該商品相關的履約義務已經履行,但是需要等到后續交付b商品時,企業才具有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
因此,甲公司應當將因交付a商品而有權收取的對價400元確認為合同資產,而不是應收賬款,相應的賬務處理如下:
(1)交付a商品時:
借:合同資產400
貸:主營業務收入400
(2)交付b商品時:
借:應收賬款2 000
貸:合同資產400
主營業務收入1 600
【案例2】乙公司與客戶簽訂合同,以每件產品150元的價格向其銷售產品;在合同開始日,乙公司交付了產品共10萬件。
分析:
乙公司將產品交付給客戶時取得了無條件的收款權,即乙公司有權按照每件產品150元的價格向客戶收取款項,乙公司交付產品時的賬務處理為:
借:應收賬款15 000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5 000 000
2、合同負債與預收賬款
合同負債,是指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
圖片
【案例】企業與客戶簽訂不可撤銷的合同,向客戶銷售其生產的產品,合同開始日,企業收到客戶支付的合同價款1000元,相關產品將在2個月之后交付給客戶。
分析:
這種情況下,企業應當將該1000元作為合同負債進行處理。相關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1000
貸:合同負債1000
很多會計人員對合同負債與預收賬款的區分比較困擾,這里跟大家說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