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不退貨、不付款、不接受紅字發票稅會案例分析
1.案件背景
a公司銷售商品,出現質量問題后,客戶不付款,不退貨,不同意開具紅字發票。請問這種情況下,會計處理如何合適,稅務處理如何合規?把它當成壞賬處理合適嗎?
二、案例分析
這個案例看起來客戶并不認同如何處理,a公司處于被動局面。還涉及開具紅字發票,明顯說明a公司犯了提前確認收入的錯誤,這在一般企業中是常見的,當然也不能計提壞賬準備。
(1)標準化做法
a公司在客戶尚未驗收前開具發票,根據發票確認收入。這在產品涉及到承兌,沒有承兌,沒有風險轉移的情況下是無法確認收入的。
一般情況下,如果合同涉及驗收條件,且驗收是實質性條款,就要考慮驗收不通過的可能性。顯然,a公司的產品驗收不合格的情況并不少見。
此時產品發出時,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應計入發出商品: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驗收合格后,確認收入,結轉營業成本。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銷項)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發出商品。
當不合格需要退貨時,會沖減已發出的商品,并根據商品是否可以維修進行下一步處理:
借:庫存商品
貸款:發出商品。
維修時可以轉移到wip,轉移掉被替換的報廢零件的價值,增加新零件的價值。
借:生產成本
貸:庫存商品
后期修復
借:庫存商品
貸:生產成本
如果客戶要求的標準太高,也可以賣給其他客戶。如果實際產品是好的,沒有受損,只是收回產品。
(二)本案的補救措施
對于這種情況,我們可以從幾個維度展開:
首先,銷售收入無法確認。如果a公司確認了收入,就需要核銷。在這種情況下,應收賬款和增值稅銷項稅額必然會相互抵消。因為這本來就是一個入口,怎么走就怎么走。
其次,由于不滿足收入確認條件,之前結轉的主營業務成本也需要沖減,發出商品先出現。然而,客戶拒絕退貨。a公司不能控制貨物,不符合資產的定義。其他解讀差別不大。你可以理解為庫存已經捐贈給客戶或者在路上報廢了。反是丟了??梢杂嬋霠I業外支出。當然理解為管理問題,也要計入管理費用。
再次,關于增值稅,如果a公司不同意發票核銷,增值稅已經繳納,就不會有稅務風險。如果貨物沒有收回,無論是否屬于捐贈,貨物所有權發生轉移,都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至于所得稅的抵扣,因為貨物被扣押,也超出了一般貨物損壞的范圍。但根據交易數據,稅務局可以在檢查時說明原因。預計a公司已經虧損,稅務機關甚至不允許在所得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