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逾期并向客戶加收利息稅會處理案例分析
一.案例
請問:銷售飼料向客戶收取的逾期付款利息作為免稅商品價外費用是否免征增值稅?
這個問題比較有意思的是,公司生產飼料,是免增值稅的業務。下面,我們將重點分析增值稅的處理。在此之前,我們先簡單介紹一下會計處理:
二、案例分析
(1)會計方面
因為這個業務是偶發性、非經常性違約,發生在合同簽訂之后,貨物的控制權已經轉移。是應收賬款的回收階段,基于回收過程中的客戶信用風險。
這不是可變的考慮因素,但可以計入營業外收入。需要指出的是,對于增值稅的征收,要求稅款按照相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計入營業外收入。另一方面,按貨物銷售額繳納增值稅并不沖突,這是稅社兩種制度的不同要求。這里可能有些財務人員會有疑問。
(2)稅收。
可能會令人費解:延期付款多收取的金額與貸款性質相似,是否會按照貸款利息繳納增值稅。雖然按照貨物的增值稅率繳納增值稅有利于本案企業,但按照貸款率繳納增值稅有利于其他貨物生產者。如前所述,本案例中的企業為免增值稅企業。
雖然上述解釋有一定的道理(根據借款),但與銷售貨物相關的延期付款利息并入貨物增值稅有更明確的依據:
根據《中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應稅銷售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銷售額以人民幣計算。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
《中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說的價外費用,包括手續費、補貼、基金、代收費用、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預付款、包裝費、包租、預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其他。但是,以下項目不包括在內:
(一)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預付運輸費用:
1.承運部門開具的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買方;
2.納稅人將發票轉讓給買方。
(3)以下列名義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業性收費:
1.經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經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2.征收時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
3.收到的款項應全額上繳財政。
(4)銷售貨物時向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購買方支付的車輛購置稅和車輛牌照費。
總而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