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政策及會計處 (理規范詳解)
納稅人計稅方法注意一般納稅人一般計稅方法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不含增值稅銷售額×適用稅率-當期進項稅額差額征稅按差額確定銷售額簡易計稅方法
應納稅額=當期不含增值稅銷售額×征收率小規模納稅人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一般計稅方法當期銷項稅額可以分解為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當期,與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相關1.當期納稅義務發生的,應記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滿足會計收入確認條件,而增值稅尚未發生納稅義務,即會計收入確認時間早于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應記入:
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待增值稅發生納稅義務,再轉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第二部分:按差額確定銷售額按照差額確定銷售額,進而使得銷項稅額減少,因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應記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
因此,一般納稅人一般計稅方法當期銷項稅額和差額確認銷售額的會計核算,集中于三個科目的確認:
(1)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3)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一般計稅方法當期進項稅額可以分解為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當期1.滿足條件,構成當期進項稅額的,應記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未進行用途確認的,應記入:
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
3.不符合當期抵扣條件,未來可用于抵扣的進項稅額,應記入:
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第二部分:進項稅額1.滿足條件,構成當期進項稅額的,應記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原已抵扣,現應轉出,則應貸方記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因此,一般納稅人一般計稅方法當期進項稅額會計核算,集中于四個科目的確認:
(1)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
(3)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4)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應交稅費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環境保護稅等。
應交稅費還核算企業按規定繳納的教育費附加、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企業不需要預計繳納的稅金,如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車輛購置稅、契稅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契稅、耕地占用稅、車輛購置稅直接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印花稅,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當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11個明細科目核算增值稅。
其中,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的借方和貸方共設置10個專欄加以反映。
二、增值稅進項稅額常見業務會計實務舉例
(一)進項稅抵扣
1、抵扣憑證
(1)增值稅專用發票(2)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3)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4)完稅憑證(5)機動車銷售統發票(6)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7)橋、閘通行費發票(8)旅客運輸服務電子普通發票,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鐵路車票,公路、水路等客票
2、不可抵扣的情形
(1)非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2)非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常損失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和建筑服務;
(4)非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和建筑服務;
(5)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
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6)購進貸款、餐飲、居民日常和娛樂服務;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財稅〔2016〕36號文
3、抵扣進項稅額應同時符合
(1)取得規定的扣稅憑證;
(2)用于能產生銷項稅額的項目;
(3)進行用途確認等條件。
(二)與進項稅額相關的會計處理
1、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專欄
(1)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而支付或負擔的、準予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
【案例】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2年4月外購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400000元、增值稅52000元,款項已付,材料已驗收入庫。增值稅專用發票已進行用途確認,并按規定在當月申報抵扣。則甲公司確的會計處理為:
借:原材料4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52000
貸:銀行存款452000
2、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按照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的,則納稅人所支付的增值稅額不能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專欄中核算。而是計入外購貨物、應稅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成本之中
【例題】a企業2020年4月外購鋼材一批,已收到增值稅普通發票,發票上注明價款200000元,增值稅26000元,款項已付,鋼材已驗收入庫。則a企業確的會計處理為:
借:原材料226000
貸:銀行存款226000
3、企業購進農產品進項稅額的賬務處理
(1)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以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2)納稅人取得(或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按照購進農產品的買價和規定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買價扣除進項稅額后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等科目,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農產品進項稅額加計抵扣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
2、《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
3、《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5號)。
(四)關于農產品加計扣除的政策沿革
1、2017年7月1日之前:無加計抵扣政策;
2、2017年7月1日~2018年4月30日: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17%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3%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常抵扣11%+加計抵扣2%);
3、2018年5月1日~2019年3月31日: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16%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2%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常抵扣10%+加計抵扣2%);
4、2019年4月1日之后: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者委托加工13%抵扣1%)。
(五)農產品進項稅額抵扣
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第二條第一項和第五項、《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第二條、《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二條規定,農產品進項稅額計算主要分以下三種情形:
1、銷售發票,是指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而由農業生產者開具的普通發票;
2、收購發票,是指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而由收購方開具的普通發票,發票左上角印有收購字樣;
3、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有:
(1)納稅人從批發、零售環節購進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發票;
(2)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
4、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既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稅率貨物又用于生產銷售其他貨物服務的,應當分別核算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稅率貨物和其他貨物服務的農產品進項稅額;未分別核算的,統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注意:取得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按照3%的征收率抵扣),或以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稅率進步調整,農產品適用稅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同步調整為9%??紤]到農產品深加工行業的特殊性,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即對農產品深加工給予1%的加計扣除。
注:農產品加計扣除要分兩步,在購入當期,應遵從農產品抵扣的一般規定,按照9%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生產領用時加計1%扣除。
賬務處理
采購原材料入庫取得發票時: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按照9%抵扣
貸:應付賬款
加工領用原材料時加計扣除1%:
借:生產成本(倒擠)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加計扣除)加計扣除1%
貸:原材料
【案例一】
鮮果公司購進免稅水果,經過加工后生產程罐頭出售,2020年4月份購進水果取得了農產品銷售發票,金額為100萬元,當月領用了全部的水果罐頭加工,賬務處理如下:
(1)購進免稅農產品
借:原材料9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90000
貸:銀行存款1000000
(2)領用水果加工罐頭
借:生產成本9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0000
貸:原材料910000
【案例二】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者委托加工非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
甲公司是一家肉食加工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生牛用于生產牛肉(9%稅率)。2019年5月1日,從一般納稅人a處收購10頭牛,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50,000.00元,稅額4,500.00元;從小規模納稅人b處收購20頭牛,取得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100,000.00元,稅額3,000.00元;從農業合作社c處收購50頭牛,取得其開具的免稅銷售發票,實際支付買價260,000.00元。
請問:假設當期全部領用,則甲公司當期農產品可抵扣進項稅額為多少?
1、取得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4,500.00元;
2、取得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專用發票:
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100,000.00×9%=9,000.00元;
3、取得農產品銷售發票: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260,000.00×9%=23,400.00元;
4、甲公司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合計=4,500.00+9,000.00+23,400.00=36,900.00元。
答案解析: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甲公司購進農產品用于生產非13%稅率的貨物,故農產品進項稅額適用9%的扣除率,無加計抵扣。
【案例三】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
乙公司是一家肉食加工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生牛用于生產牛肉醬(13%稅率)。2019年5月1日,從一般納稅人a處收購10頭牛,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50,000.00元,稅額4,500.00元;從小規模納稅人b處收購20頭牛,取得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100,000.00元,稅額3,000.00元;從農業合作社c處收購50頭牛,取得其開具的免稅銷售發票,實際支付買價260,000.00元。
請問:假設當期全部領用,則乙公司當期農產品可抵扣進項稅額為多少?
解析: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乙公司購進農產品用于生產13%稅率的貨物,故農產品進項稅額適用10%的扣除率,其中加計抵扣1%。
1、取得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50,000.00×9%=4,500.00元
領用時: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50,000.00×1%=500.00元;
2、取得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100,000.00×9%=9,000.00元;
領用時: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100,000.00×1%=1,000.00元;
3、取得農產品銷售發票:
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260,000.00×9%=23,400.00元
領用時: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260,000.00×1%=2,600.00元
4、乙公司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合計=(4,500.00+9,000.00+23,400.00)+(500.00+1,000.00+2,600.00)=41,000.00元。
賬務處理
納稅申報表的填寫
【案例四】
未分別核算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稅率貨物和非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進項稅額丙公司是一家肉食加工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生牛用于生產牛肉(9%稅率)和牛肉醬(13%稅率)。2019年5月1日,從一般納稅人a處收購10頭牛,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50,000.00元,稅額4,500.00元;從小規模納稅人b處收購20頭牛,取得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100,000.00元,稅額3,000.00元;從農業合作社c處收購50頭牛,取得其開具的免稅銷售發票,實際支付買價260,000.00元。
請問:假設當期全部領用但丙公司未分別核算兩種產品的進項稅額,則丙公司當期農產品可抵扣進項稅額為多少?
解析:丙公司購進農產品既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稅率貨物又用于生產銷售其他貨物,但未分別核算,故應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或以農產品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1、取得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4,500.00元;
2、取得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3,000.00元;
3、取得農產品銷售發票: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260,000.00×9%=23,400.00元;
4、丙公司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合計=4,500.00+3,000.00+23,400.00=30,900.00元。
賬務處理
納稅申報表填寫
4、通行費、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額抵扣
(1)納稅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按照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進項稅額。
(2)納稅人支付的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橋、閘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六)通行費、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額抵扣
(1)納稅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按照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進項稅額。
(2)納稅人支付的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橋、閘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可以抵扣,必須同時滿足
1.飛機票、火車票等為2019年4月1日之后取得的,才允許抵扣
2.報銷人員是與本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或本單位作為用工單位接受的勞務派遣員工;
3.屬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如員工去境外出差報銷的國際機票,不允許抵扣。
4.如果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發票抬頭必須為公司,非公司抬頭不允許抵扣。
5、只有電子普票才可以抵扣,紙質的不行;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財稅〔2017〕90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交通運輸部公告2020年第24號
問題:1、打車票、公交卡充值發票可不可進項進項稅額抵扣
不可以,
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的規定,目前暫允許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鐵路車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為進項稅抵扣憑證。
問題:2、飛機票可不可以抵扣進項?
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
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不包括機場建設費)÷(1+9%)×9%
提醒:
(1)開票日期是2019年4月1日及以后;
(2)登機牌不行;
(3)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一定要去查詢真偽,查詢網址:http://www.caac.gov.cn/inde×/hlfw/dzkpyz/(中國民用航空局網站首頁中部電子客票驗真)
案例分析:
某一般納稅人,不考慮其他情況,都是國內旅客運輸服務:
(1)2020年8月取得客運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上注明不含稅金額1000元,增值稅稅額90元,抵扣進項稅額90元;
(2)2020年8月取得旅客運輸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發票上注明不含稅金額2000元,增值稅稅額180元,抵扣進項稅額180元;
(3)2020年8月取得旅客運輸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公交卡充值發票),發票上注明不含稅金額2000元,稅率欄不征稅,抵扣進項稅額0元;
(4)2020年8月取得航空客票行程單,行程單上注明票價5000元,燃油附加費0元,機場建設費20元,合計金額5020元,抵扣進項稅額5000÷(1+9%)×9%=412.84元;
【注意:機場建設費不可以計算抵扣進項稅】;
(5)2020年8月取得高鐵票,票上注明金額3000元,抵扣進項稅額3000÷(1+9%)×9%=247.71元;
(6)2020年8月取得客運大巴的發票,發票上注明金額2000元,其中有800元的客運大巴的發票沒有旅客身份信息,抵扣進項稅額(2000-800)÷(1+3%)×3%=34.95元;
(7)2020年8月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發票4張,含稅總金額為500元,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500÷(1+5%)×5%=23.81元;
(8)2020年8月取得住宿費專用發票,發票上注明的不含稅金額為2000元,增值稅20元,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為20元。
(9)2020年8月取得餐飲費普通發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為1000元,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為0元。
(七)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專欄
1.進項稅額轉出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等發生非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
【例題】
a企業2020年1月將2019年12月外購的乙材料10噸,轉用于企業職工食堂的修繕,按企業材料成本計算方法確定,該材料實際成本為52000元,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3%。
【答案與解析】應轉出進項稅額=52000×13%=6760(元)
a企業確會計處理為:
借:在建工程58760
貸:原材料52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6760
(八)待認證進項稅額明細科目
1.核算一般納稅人由于未進行勾選確認而不得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具體是指:
(1)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但尚未進行勾選確認的進項稅額。
(2)一般納稅人已申請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結果的海關繳款書進項稅額。
(九)待認證進項稅額明細科目
【例題1】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5月外購一批柴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價款為2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26萬元,尚未進行勾選確認??铐椧淹ㄟ^銀行轉賬方式支付。
賬務處理:
借:原材料200
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26
貸:銀行存款226
(十)待認證進項稅額明細科目
【例題2】甲公司在6月對該專用發票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進行勾選確認。當月將外購柴油中的1%用于該公司專用通勤大客車。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26
貸: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26
同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2.26
貸:原材料2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0.26
(十一)與銷項稅額相關的會計處理
1、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明細科目
1.核算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已確認相關收入(或利得)但尚未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而需于以后期間確認為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額。
2.稅法和會計銷售額確認時間的差異:
(1)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早于會計收入確認時間: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行會計核算。
(2)若會計收入確認時間早于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通過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進行會計核算。
甲企業將閑置庫房對外出租,租賃期為3年,自2020年1月1日開始,每月租金20000元,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支付(后付租金方式),假設甲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且對出租業務選擇一般計稅,稅率為9%。
2020年1-6月
借:應收賬款20000
貸:其他業務收入18349
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1651
(待轉銷項稅額=20000÷(1+9%)×9%=1651元)
注: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因此先計入
待轉銷項稅額。
6月30日收到款項時,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
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9906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9906
2、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專欄
(1)核算內容記錄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應收取的增值稅額。
丁字型賬戶
【例題】某設備制造廠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5月以自產設備投資一家生物制藥公司,該設備的不含稅公允價值為2000000元,賬面成本為400000元。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問題請寫出設備制造廠此項投資業務的會計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226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2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60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1400000
貸:庫存商品1400000
(2)發生銷售退回或者銷售折讓是銷項稅額的確定
案例1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2年5月銷售給乙公司一批產品全部被退回,銷售價款100萬元,增值稅13萬元。乙公司尚未支付該筆貨款,甲公司已根據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請作出甲公司該筆業務的賬務處理。
【答案與解析】
借:主營業務收入100
貸:應收賬款113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3
案例22022年4月份甲公司銷售一批貨物給c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標明銷售款20000元、增值稅額2600元,當月發出貨物并收到貨款,因質量原因對方要求退貨,甲公司接受對方要求。5月15日,按照有關規定開具了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將款項退還c公司,當天收到貨物并驗收入庫。該批貨物原賬面成本為15000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請寫出甲公司5月份對該業務處理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22600
貸:主營業務收入-20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15000
貸:庫存商品-15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600
(3)租賃業務銷項稅額的會計處理
納稅人提供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案例: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乙公司出租生產用新購設備臺,合同約定租賃日期從2022年4月1日起、租期1年,合稅租賃價款總額為339萬,雙方約定租賃費分四期支付。乙公司于每季度前10天內向甲公司定期預付。當年3月22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預付的第期租賃費用84.75萬元并開具增值稅發票。
甲公司確的會計處理為∶
3月22日,預收租賃費用
增值稅銷項稅額=847500÷(1+13%)×13%=97500(元)
借:銀行存款847500
貸:預收賬款750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97500
甲公司按月確認收入,則4月確認當月收入∶
借:預收賬款250000
貸:其他業務收入250000
(4)包裝物及沒收押金銷項稅額的會計處理
①隨同產品銷售單獨計價或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按稅法規定,銷售包裝物,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貸記其他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不單獨計價時,隨同產品并銷售,會計處理參考銷售產品。
【案例】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給乙公司帶包裝物的a產品100件,包裝物單獨計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產品銷售價款96000元、包裝物銷售價款10000元、增值稅額13780元。款項未收到。則甲公司確的會計處理為則甲企業確的會計處理為∶
借:應收賬款119780
貸:主營業務收入96000
其他業務收入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3780
(4)包裝物及沒收押金銷項稅額的會計處理
②包裝物押金
【案例】a企業(一般納稅人)銷售甲產品(非消費稅應稅消費品)100件,不含稅銷售價格500元/件,成本350元/件。收取包裝物押金9040元,包裝物成本為70元/件。
則a企業的會計處理為
(1)甲產品銷售當期收到銀行存款,則∶
借:銀行存款65540
貸:主營業務收入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500
其他應付款9040
借:主營業務成本35000
貸:庫存商品35000
(2)假如包裝物押金逾期未退還,則∶
借:其他應付款9040
貸:其他業務收入8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040
借:其他業務成本7000
貸:庫存商品7000
3、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專欄
(1)核算內容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因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
(2)賬務處理發生成本費用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存貨、工程施工等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待取得合規增值稅扣稅憑證且納稅義務發生時,按照允許扣減的銷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
貸:主營業務成本、存貨、工程施工等
【提示】
(1)銷項稅額抵減專欄只核算一般納稅人一般計稅方法中,因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
(2)金融商品轉讓項目不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核算,單獨設置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進行核算反映。
(3)簡易計稅項目扣除銷售額而減少的增值稅,不通過銷項稅額抵減專欄核算,通過應交稅費簡易計稅明細科目核算。
【例題】甲公司為房地產開發企業,2021年5月8日開工建設某住宅小區,至2022年4月30日全部竣工決算。甲公司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開發成本中土地出讓金為12000萬元,土地面積為12000平方米,可供銷售的建筑面積為37500平方米。2022年5月甲公司取得含稅銷售收入為29000萬元,銷售建筑面積為15000平方米。請作出甲公司2022年5月銷售業務的賬務處理。
2021年5月購入土地:
借:主營業務成本土地成本12000
貸:銀行存款等12000
2022年5月實現銷售收入:
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建筑面積÷房地產項目可供銷售建筑面積)×支付的土地價款=(15000÷37500)×12000=4800(萬元)
應抵減的銷項稅額=4800÷(1+9%)×9%=396.33(萬元)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396.33
貸:主營業務成本396.33
2022年5月實現銷售:
借:銀行存款29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26605.5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394.50
【提示】不考慮進項稅額,當期增值稅應納稅額=2394.50-396.33=1998.17(萬元)。
4、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明細科目
1.核算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已確認相關收入(或利得)
但尚未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而需于以后期間確認為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額。
2.稅法和會計銷售額確認時間的差異:
(1)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早于會計收入確認時間:
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行會計核算。
(2)會計收入確認時間早于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通過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進行會計核算。
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9號,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被工程發包方從應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質押金、保證金,未開具發票的,以納稅人實際收到質押金、保證金的當天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而按照建造合同會計準則,核算確認收入的時間在實際收款前。
?。ㄊ┡c繳納稅款相關的會計處理
(一)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專欄
(1)核算內容
記錄一般納稅人當月已交納的應交增值稅額
【提示】已交稅金核算的是企業當月繳納當月增值稅額。
企業當月繳納上月應繳未繳的增值稅時,不通過本專欄科目核算,應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
(二)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
1.核算內容:記錄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提供建筑服務、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等,以及
2.賬務處理企業預繳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月末時∶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三)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專欄和(轉出多交增值稅)專欄
(1)核算內容
分別記錄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轉出當月應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稅額。轉出未交增值稅專欄,記錄企業月終轉出應交未交的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月終轉出多交的增值稅。
賬務處理①月末,8個專欄核算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出現貸方余額時,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案例】某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本月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方各欄合計為100000元,借方各欄的合計為90000元,月末形成貸方余額10000元。請寫出月度終了的賬務處理。
【答案與解析】
月底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10000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10000
賬務處理②月末,8個專欄核算后,若出現借方余額時余額: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案例】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期限為15天,2020年3月預繳增值稅60萬元。月終核算,2020年3月當期進項稅額為40萬元,銷項稅額為90萬元,則月末企業的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600000
貸:銀行存款600000
借:原材料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400000
貸:銀行存款等
借: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900000
月末: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10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100000
(四)應交稅費簡易計稅明細科目
核算一般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發生的增值稅計提、扣減、預繳、繳納等業務。
【提示】
一般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增值稅核算不再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的10個專欄,也不再通過應交稅費簡易計稅外的其他明細科目
一般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發生的增值稅預繳,不通過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應用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核算。
【案例】某納稅人(非自然人),為北京西城區納稅人。2019年6月30日轉讓其2013年自建的廠房間,取得轉讓收入1000萬元,廠房位于北京市西城區。納稅人2013年建造廠房的成本為700萬元。
【答案與解析】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應交稅費簡易計稅核算一般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發生的增值稅計提、扣減、預繳、繳納等業務。向不動產所在地稅務機關預繳稅款:
借:應交稅費簡易計稅476190.48=10000000÷(1+5%)×5%
貸:銀行存款476190.48
當期,企業向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納稅申報:
借:銀行存款1000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9523809.52
應交稅費簡易計稅476190.48
(五)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
1、核算內容記錄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從應交增值稅或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轉入當月應交未交、多交或預繳的增值稅額,以及當月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額。
2、賬務處理
(1)月份終了,企業應將當月發生的應繳增值稅額自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科目。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月份終了,企業應將當月多繳的增值稅額自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科目。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3)月份終了,企業根據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提供建筑服務等,以及其他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應預繳的增值稅額自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貸: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4)企業當月繳納上月應繳未繳的增值稅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貸:銀行存款
(六)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
1.核算內容記錄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提供建筑服務、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等,以及其他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應預繳的增值稅額。2.賬務處理企業預交增值稅時: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貸:銀行存款月末時: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貸: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三、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處理
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情形
1、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的。
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例:a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6月境外b企業向其提供咨詢服務,a企業在主管稅務機關為b企業代扣代繳增值稅6000元,但a企業不能夠提供與該業務相關的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故該筆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2、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的。
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但是兼用于上述不允許抵扣項目的,該進項稅額準予全部抵扣。
【例題】a企業2020年1月將2019年12月外購的已經抵扣進項稅額的乙材料10噸,轉用于企業職工食堂的修繕,按企業材料成本計算方法確定,該材料實際成本為52000元,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3%?!敬鸢概c解析】應轉出進項稅額=52000×13%=6760(元)a企業確會計處理為:借:在建工程58760貸:原材料52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6760
3、非常損失的購進原材料的涉稅處理
2016年5月1日繳納營業稅的企業開始改征增值稅,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發布了營改增的財稅〔2016〕36號文件,36號文附件1對于非常損失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范圍規定如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非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或者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情形。
案例2019年5月公司的庫房在夜間無人看守而被盜,經盤點清查,被盜物資價值100萬元,相應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13萬元。那么這13萬元就不能在銷項稅額中抵扣。但3月公司財務在購進時已經抵扣并申報了,會計分錄如下:借:原材料1000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30000貸:銀行存款1130000發現被盜時:借:待處理財產損溢1130000貸:原材料1000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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