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減免稅審批到備查的轉變談納稅人的風險管控(稅收減免)
2019年2月,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具體操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0號),文件中對稅收優惠的管理方式就是備查。筆者提醒您關注,該文件里的優惠不僅有企業所得稅,還有增值稅。
那么審批、備案和備查,有什么區別呢?
請允許我舉個例子,描述一下享受優惠時納稅人三種方式下對稅務局想說的話。
審批:我想享受稅收減免,行不行?
備案:哎,那誰,我要享受減免,給你說下啊!
備查:這個業務可以減免,我在申報時候填進去。
那么這些變化對納稅人到底有什么影響?請看我的例子,稅務機關接受申請材料后的受理過程。
審批:我得認真看看審批材料符合文件要求不,再看看企業業務跟文件相符不。
備案:他要享受,報過來的資料準確,我已經按規定接收了。
備查:我(稅務機關)不知道,不知情。
那么這幾種方式下企業財務人員的風險是變大還是變小了呢?
在審批方式下,財務人員初步判斷情況,報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如果不符合要求,不允許享受或重新報資料,風險較低。
在備案方式下,財務人員基本判斷情況,報稅務機關備案,稅務機關只審查書面材料符合即受理,是對財務人員判斷情況的確認,后續如果變化了,也要主動報稅務機關再次確認,如財務人員判斷不準備,在稅務機關確認時即會予以駁回,風險一般。
在備查方式下,要求財務人員準確判斷企業經營行為是符合政策法規所說的情況,并具體實施,不再經過稅務機關的任何程序。如果判斷不夠準確,企業未享受或者未享受確的稅收優惠,更或者錯誤的享受了稅收優惠,這些風險都由企業自行承擔。
面對風險該如何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