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總發[2019]64號文學習筆記(承諾制)
備注:
1、“承諾制”容缺辦理是指納稅人在辦理稅務注銷時,若資料不齊,可在其作出承諾后,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2、風險提醒:納稅人應按承諾的時限補齊資料并辦結相關事項。若未履行承諾的,稅務機關將對其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納入納稅信用d級管理。
3、稅總發〔2019〕64號新增內容:
(1)新增表單:《批量零申報確認表》
(2)對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主動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要求取得清稅文書的,由納稅人持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到注冊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3)對辦理過涉稅事宜,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資料齊全的納稅人但未領用過發票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4)對辦理過涉稅事宜,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資料不齊(包括未辦結事項要求報送的資料不齊)的,可采取“承諾制”容缺辦理。例如,納稅人需要報送的財務報表資料、納稅申報資料、有多繳稅款需要提交退還多繳稅款資料等,如果納稅人不能及時提供這些資料但急需清稅文書的,可先作出承諾,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納稅人應按承諾的時限補齊資料并辦結相關事項。納稅人若未履行承諾的,按照149號文規定,稅務機關將對其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納入納稅信用d級管理。
(5)符合市場監管部門簡易注銷條件的納稅人,也可以按149號文規定,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簡易注銷登記,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
(6)依法破產的納稅人可持人民法院出具的終結破產程序裁定書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注銷,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對于納稅人仍存在的欠稅,稅務機關按照規定進行“死欠”核銷處理。
(7)擬注銷的納稅人申請解除非常管理狀態,增加了批量零申報相關規定。具體做法是,稅務機關打印《批量零申報確認表》,納稅人確認后,對相關稅(費)種進行批量零申報處理。批量零申報涉及的相關稅(費)種具體包括: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申報、增值稅和消費稅以及相關附加稅(費)。
(8)納稅人不必向稅務機關提出終止“委托扣款協議書”申請,稅務機關辦結稅務注銷后,系統自動終止“委托扣款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