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字發票作廢流程
1、紅字發票未抄稅:未抄稅時發票可直接作廢,在稅務系統上標記之后,即可重新開票;
2、紅字發票已被審核:若紅字發票已經通過了審核手續,那么需要將作廢發票保存后向稅務局主動說明作廢原因;
3、紅字發票信息表信息填寫有誤:這種情況下若將錯誤信息上傳成功,則需要攜帶紙質申請表和個人證件到服務廳辦理撤銷。
常見的發票作廢情況1、開票后需要銷貨退回重開紅字發票:作廢后需收回原發票并標記已作廢,同時也要留存對方的有效憑證;
2、填寫發票發生錯誤、誤填:發現錯誤后在原發票上寫上“作廢”字樣后,在系統中重新填寫正確信息;
3、有銷售折讓行為:在正常操作的基礎上若出現專票信息填寫有誤的情況,可以重新開具專票,然后在發票上寫上“誤填作廢”的字樣統一到稅務局銷毀作廢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