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清算審計報告包括哪些內容?(企業破產審計主要內容)
企業破產清算審計報告包括哪些內容?
當前,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要求,一些破產企業進行清算,需要在清算工作完成后開展破產清算審計,并出具破產清算審計報告。那么,企業破產清算審計報告包括哪些內容?接下來,本文來帶您對此進行具體了解!
通常情況下,有關于企業破產清算審計報告所包含的內容,其主要有以下這些:
1、標題。清算審計屬于特殊類型的審計報告,標題應點明其特殊性,通常是“關于××公司的清算審計報告”;
2、收件人。收件人一般為“××公司清算委員會(或清算領導小組)”;
3、引言段。應當說明下列內容:
(1)已審清算會計報表的名稱,日期或涵蓋的期間。即清算資產負債表的日期是××年×月×日;清算損益表期間是××年×月×日——××年×月×日;清算財產分配表期間是××年×月×日——××年×月×日;
(2)雙方責任,清算會計報表及清算方案的編制是××公司清算委員會(或清算領導小組)負責,我們的責任是對清算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
4、范圍段。審計報告的范圍段應當說明下列內容:
(1)按照獨立審計準則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以合理確信清算會計報表是否存在重大錯報;
(2)審計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礎上檢查支持清算會計報表金額和披露的證據,評價清算委員會(或清算領導小組)在編制的清算會計報表采用的會計政策和作出的重大會計估計,以及評價清算會計報表的整體反映;
(3)實施的審計工作為注冊會計師發表意見提供了合理的基礎。
5、意見段。審計報告的意見段應當說明清算會計報表是否符合國家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會計制度和公司法、破產法、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反映了被審計單位清算期的財務狀況,損益情況,和財產分配情況;
6、注冊會計師簽名及蓋章。審計報告應由兩名注冊會計師簽名蓋章;
7、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地址及蓋章。
8、報告日期。審計報告日期是完成審計工作的日期。審計報告日期不應早于被審計單位清算委員會(或清算領導小組)簽發會計報表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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