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話費報銷,您做對了嗎?
通訊費用是每個企業必不可少的日常支出,那么企業為員工報銷的通訊費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呢?是否會涉及個稅呢?下面跟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在實務中,員工通訊費一般分為實報實銷和定期發放補貼兩種形式,兩者在企業所得稅的處理上也有所不同。
一、實報實銷或公司限額標準以下實報實銷
判斷實報實銷的通訊費是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主要考量其是否為因公發生的支出。
首先,從形式要件上來看,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的通訊費需取得公司抬頭的發票。
其次,從資產的歸屬上看,若電話號碼為個人所有,只能取得個人抬頭的發票。但因為實際使用情況公私難以區分、很難證明是否與公司經營有關,企業也只能從自己公司管理流程、費用審核標準以及目前商業環境下電信運營商確實無法把個人手機費用開公司抬頭的現狀方面做解釋。各地稅務對這種情況的管理和認可程度不一,一旦從嚴處理,就有調增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風險。
若電話號碼為企業所有,通訊費支出可以取得公司抬頭的發票。但能否稅前扣除也要根據其業務實質判斷。例如一個業務員報銷的話費很多,與其業務量嚴重偏離,這肯定是不合理的。
另一方面,企業支付給員工通訊費用,員工拿發票來報銷,很多人認為這樣就不會涉及個稅了。其實這是誤區,屬于費用還是補貼,不能只從有沒有發票來判斷,還要看本質。如果是通過報銷形式發放補貼,也是屬于個人所得,是要計算繳納個稅的。
二、發放通訊費補貼
定期定額發放的個人通訊費補貼,應該并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可以直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同時也是需要計算繳納個稅的。
在實務中,還有一些企業購買充值卡,取得公司抬頭發票,充值卡交付員工使用,但這個方法只能取得預付卡發票,會有被認為是變現發福利、而非實際費用支出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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