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一審二審再審的區別(決定判決裁定的區別)
法院裁定書和判決書有什么區別
主要區別:法院裁定書是訴訟文書,就訴訟程序問題或部分實體問題所作的處理決定。判決書涉及民事、刑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帶民事的判決。
1、法院裁定書是審判機關為處理訴訟程序問題或部分實體問題而依法制作的訴訟文書。在我國,依法準許上訴、抗訴的裁定,應當制作裁定書。二審的裁定一般也要制作裁定書。裁定書的主要內容包括:裁定的事項、理由及其他應予裁明的事宜。
2、判決書,法律術語,是指法院根據判決寫成的文書。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種應用寫作文體,包括民事判決書、刑事判決書、行政判決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新規:法院生效的判決書從2014年1月1日起在互聯網全面公布,除涉及國家機密、個人隱私、未成年犯罪以及不宜“曬”的4類判決書外,公眾均可隨時查閱。
法院裁定書和判決書的法律效力跟性質是不一樣的,但不管是收到裁定書還是判決書,只要有不服的話都可以積極的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