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已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怎么辦(經營異常是什么意思)
列入原因:
1、企業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公示年度報告;
2、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責令的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
3、在公示的企業信息上,存在隱瞞真實情況以及弄虛作假;
4、企業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上。
解決方法:
根據具體的原因去申請移除。
1、如果是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公示年度報告導致被列入名錄,需要去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并且進行公示,其后攜帶相關的證明材料去企業所屬的工商部門去申請移出。工商部門在收到申請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會進行移出,恢復常的狀態。
2、如果是未按照規定公示企業信息的,需要先將信息進行公示,工商部門會在公示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移出名錄,恢復常的狀態。
3、如果公示存在弄虛作假,企業需要更相關的信息,之后攜帶相關的證明材料去工商部門申請移出,工商部門會在查實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之內移出名錄。
4、如果登記的住所地址無法聯系上,有兩種處理選擇,第一種是去辦理公司地址變更手續,第二種是提出通過登記的住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系之后,攜帶相關的證明材料去工商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部門會在核實之后的五天內移出名錄,恢復常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