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賬準備計提的最新規定(壞帳準備計提的規定)
企業所得稅在季度預繳時,除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可以提前在季度享受外,其余都是按照會計核算的結果進行所得稅預繳申報,對于會計核算與稅務處理的差異,無論是暫時性差異還是永久性差異,在季度預繳時都不做納稅調整。
對于部分納稅年度內的稅會差異,有可能在年終時就自動予以彌合了,所以會計核算一般情況下在年度中間是不需要計提與確認遞延所得稅的。
就以年度中間計提壞賬準備為例:如果是2月份計提了壞賬準備,但是在12月份就通過債務重組,收回了部分賬款,另外沒有收回的金額作為債務重組損失也永久不可能收回了。對于債務重組損失,可以按照稅法規定在稅前扣除,計提“壞賬準備”的稅會差異也就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