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使用的機器設備要計提折舊嗎
契稅計稅依據是否包含增值稅?
國外進行的學歷繼續教育,國外頒發的技能證書,能否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未投入使用的機械設備計提折舊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我們公司向股東個人無償借款,是否存在稅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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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如果在國外進行的學歷繼續教育,或者是拿到了國外頒發的技能證書,能否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答:
不能。根據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規定,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的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支出,以及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可以按規定享受扣除。對于納稅人在國外接受的學歷繼續教育和國外頒發的技能證書,不符合“中國境內”的規定,不能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問:納稅人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部分聯次應如何處理?丟失發票是否有處罰?
答:
您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規定:
“四、納稅人同時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可憑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退稅憑證或記賬憑證。
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抵扣聯,可憑相應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或退稅憑證;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聯,可憑相應發票的抵扣聯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
五、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化增值稅發票領用和使用程序有關問題的公告》(2014年第19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第三條同時廢止。”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規定:“第三十六條 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以及攜帶、郵寄或者運輸空白發票出入境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丟失發票或者擅自損毀發票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問:契稅計稅依據是否包含增值稅?
答:
契稅計稅依據不包括增值稅,具體情形為:
(一)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承受方計征契稅的成交價格不含增值稅;實際取得增值稅發票的,成交價格以發票上注明的不含稅價格確定。
(二)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契稅計稅依據為不含增值稅價格的差額。
(三)稅務機關核定的契稅計稅價格為不含增值稅價格。
文件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契稅納稅服務與征收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5號)
問:我們3月份給客戶代開了3張專票。現在合同變更了,這3張專票要做沖紅處理,然后另開發票。購買方公司名稱做了變更,稅號沒變。且購買方對3張發票都做了認證并且做了抵扣。請問如何辦理專票沖紅?需要哪些手續?
答:
您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以下方法處理:
(一)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詳見附件),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二)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網絡接收納稅人上傳的《信息表》,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后,生成帶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的《信息表》,并將信息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
(三)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信息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新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
(四)納稅人也可憑《信息表》電子信息或紙質資料到稅務機關對《信息表》內容進行系統校驗。
問:到外地從事建筑安裝工程作業的建筑安裝企業,如何扣繳個人所得稅?
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建筑安裝業跨省異地工程作業人員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2號)相關規定:
一、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派駐跨省異地工程項目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異地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由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依法代扣代繳并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總承包企業和分承包企業通過勞務派遣公司聘用勞務人員跨省異地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由勞務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繳并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二、跨省異地施工單位應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業人員工資、薪金所得,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凡實行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的,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不得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
三、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和勞務派遣公司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需要掌握異地工程作業人員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的,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應及時提供。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和勞務派遣公司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不得對異地工程作業人員已納稅工資、薪金所得重復征稅。兩地稅務機關應加強溝通協調,切實維護納稅人權益。
四、建筑安裝業省內異地施工作業人員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參照本公告執行。
問:老師,我們公司經常向股東個人無償借款,目前其他應付款余額已經2000萬元了,請問是否存在稅務風險?
答: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應視同銷售。首先增值稅上不存在稅務風險,因為對于股東個人來講,無償向公司提供借款服務,無需視同銷售貸款服務。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對于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本人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額,且無當理由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由于公司跟股東之間屬于關聯方,股東無償借款給企業使用,若是沒有當理由,則存在被稅局納稅調整的風險。
問:《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規定,企業應對所有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除外。那么,我公司對未投入使用的機械設備計提折舊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答:
根據《中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準予扣除。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
(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三)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四)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五)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
(六)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計算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