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怎么交稅新政策(個體工商戶怎么交稅)
一、查賬征收的
1、按營業收入交5%的營業稅
2、附加稅費
(1)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的7%繳納;
(2)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的3%繳納;
(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的1%繳納;
(4)按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實行5%-35%的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個體工商戶納稅標準
1、銷售商品的繳納3%增值稅,提供服務的繳納5%營業稅。
2、同時按繳納的增值稅和營業稅之和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3、還有就是繳納2%左右的個人所得稅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免征。
三 、核定征收的稅務部門對個體工商戶一般都實行定期定額辦法執行,也就是按區域、地段、面積、設備等核定給你一個月應繳納稅款的額度。開具發票金額小于定額的,按定額繳納稅收,開具發票超過定額的,超過部分按規定補繳稅款。 如果達不到增值稅起征點的(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稅費的征收方式
1.查賬征收:這種方法較為嚴格,適用于賬戶健全、核算準確的個體工商戶;另外如果達到條件的個體工商戶,也可以由其他征收方法改為查賬征收;
2.核定征收:對于具有一定情形的個體戶,稅務部門核定其應納稅額進行征收;
3.定期定額征收:稅務部門根據相關規定對個體工商戶在一定經營時間核定其應納稅收入或所得額和應納稅額進行征收。
個體戶因為數量非常多規模較小,大多數都是采用后兩種辦法征收的。
個體工商戶的免稅額度有多少?
根據(財稅〔2019〕13號)的規定,現將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免征增值稅政策若干征管問題公告如下: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
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