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應交增值稅怎么算(應交增值稅怎么算)
“應交增值稅”專欄是用來預繳當月增值稅額,一般適用于兩種情況:1.一個月內需分次預繳的情形(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2.輔導期管理納稅人超限量購買專用發票。
例1 :某一般納稅人甲每10日預繳一次增值稅,本月按規定合計預繳15萬元增值稅。會計處理如下:(單位:萬元,下同)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15
貸:銀行存款 15
【應交增值稅怎么算?】
應交增值稅的計算公式=銷項稅稅額-(進項稅稅額+上月留抵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
應交增值稅是指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活動本期應交納的增值稅。本項目按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之間的差額填寫。應注意的是,如果一般納稅人企業進項稅大于銷項稅,致使應交稅金出現負數時,該項一律填零,不填負數。
【未交增值稅與應交增值稅的區別?】
1、舊準則處理:
已交稅金 、進項稅額等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的借方反映;進項稅額轉出、出口退稅、銷項稅額等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的貸方反映。
一、增值稅的納稅期限核定為一個月的,不需要預交稅款的企業的處理。
月末,“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借方余額為應交增值稅,應交增值稅月末結帳轉入“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次月10日內納稅: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月末,“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貸方余額為“留抵稅金”轉入下期借方不需進行帳務處理。
二、“已交稅金”和“轉出多交增值稅”是在有預交稅款的企業才使用的明細科目。
無論是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增票預繳增值稅還是增值稅的納稅期限核定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的,預繳稅款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1、月末本月應交稅金大于預繳稅金,余額部分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月末終了后10日內
借: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2、月末本月應交稅金小于預繳稅金,余額部分
借: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多交增值稅由以后月份實現的增值稅抵減。
3、如果當月既預交了增值稅,而且又進項稅額大于銷項稅額。預交的增值稅的金額部分
進項稅額大于銷項稅額金額部分不需處理,余額為“留抵稅金”轉入下月“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借方繼續抵減銷項稅額。
假如說本月應交稅金-應交增殖稅(進項稅額) 1萬;本月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9000 ,不需要做帳務處理。
2、新準則已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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