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賬和明細賬的區別和聯系是什么(總賬和明細賬的區別和聯系)
總賬與明細賬的關系:
1、反映的經濟業務的內容相同。
2、登記賬簿的原始依據相同。
總分類的登記方法:
總分類賬的登記方法因登記的依據不同而有所不同。經濟業務少的小型單位的總分類賬可以根據記賬憑證逐筆登記;經濟業務多的大中型單位的總分類賬可以根據記賬憑證匯總表或匯總記賬憑證或根據試算平衡表等定期匯總并登記。
總賬與明細賬的區別:
1、反映經濟業務內容的詳細程度不同。總分類賬戶是概括地反映會計對象的具體內容,提供的是總括性指標;而明細分類賬戶是詳細地反映會計對象的具體內容,提供的是比較詳細具體的指標。
2、作用不同。總分類賬戶對明細分類賬戶具有統一控制作用;明細分類賬戶對總分類賬戶具有補充說明作用。總分類賬戶與其所屬明細分賬戶在總金額上應當相等。
總賬與明細賬的要點:
平行登記是指對所發生的每項經濟業務都要以會計憑證為依據,一方面記入有關總分類賬戶,另一方面記入所屬明細分類賬戶的方法。
1、依據相同
對發生的經濟業務,都要依據同樣的原始憑證或者記賬憑證,既登記有關總分類賬戶,又登記其所屬明細分類賬戶。
2、方向相同
將經濟業務記入總分類賬和其所屬明細分類賬時,記賬方向必須相同,即總分類賬戶記入借方(貸方),明細分類賬戶也應記入借方(貸方)。
3、期間相同
對每項經濟業務在記入總分類賬戶和其所屬明細分類賬戶的過程中,可以有先有后,但必須在同一會計期間全部登記入賬。
4、金額相等。
總分類賬戶本期借方發生額=其所屬明細分類賬戶本期借方發生額合計
總分類賬戶本期貸方發生額=其所屬明細分類賬戶本期貸方發生額合計
總分類賬戶期初余額=其所屬明細分類賬戶期初余額合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