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繳納期限規定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了印花稅法。至此,我國現行18個稅種中已有12個稅種制定了法律。
稅制改革是稅收改革發展的重頭戲。近年來,我國持續深化增值稅、消費稅、個人所得稅等各項稅制改革,現在印花稅法也來臨了。
最新發布的印花稅新規定,小編為大家從中整理出常用的幾條:
1.加工承攬、勘察設計、運輸合同以及除股權和不動產外的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由萬分之5降到了萬分之3;
2.增加了部隊、外國使領館、農民、無息或貼息借款、非營利醫療機構、個人與電商訂立合同免征印花稅的規定;
3.取消了稅額至角的規定;
4.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準
5.印花稅匯總繳納的期限
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稅務機關對核準匯總繳納印花稅的單位,應發給匯繳許可證。匯總繳納的限期限額由當地稅務機關確定,但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
新政策下印花稅申報步驟:
1. 我要辦稅;
2. 稅費申報及繳納;
3. 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
4. 點擊新增申報;
5. 點擊印花稅對應的稅源信息采集;
6. 點擊新增采集信息;
7. 輸入印花稅所屬期并點擊確定;
8. 輸入申報信息并點擊登記報送;
9. 勾選所屬期并點擊上方的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
10. 再次點擊新增申報;
11. 勾選印花稅并點擊下一步;
12. 點擊申報一直到申報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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