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憑證是什么的依據
原始憑證分類的依據是什么
原始憑證分類是指原始憑證可按不同的特性進行分類.如按憑證取得的來源,可分為外來原始憑證和自制原始憑證.自制憑證中還可分為對外憑證和對內憑證;按憑證的用途分為通知憑證、執行憑證、轉帳手續憑證和聯合憑證;按憑證記錄經濟業務的次數和時限分為一次性憑證和累計憑證;按憑證包括的業務量和法律效力分為最初憑證、匯總憑證和分割憑證;按憑證格式和適用性分為通用憑證和專用憑證.
原始憑證又稱單據,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文字憑據.它不僅能用來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還可以明確經濟責任,是進行會計核算工作的原始資料和重要依據,是會計資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種文件.工作令號、購銷合同、購料申請單等不能證明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的各種單證不能作為原始憑證并據以記賬.
按照填制手續如何將原始憑證分類
按填制手續分類
1、原始憑證按填制手續可分為一次憑證、累計憑證和匯總憑證.
2、一次憑證是指填制手續一次完成,一次記錄一項或若干項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一次憑證是一次有效的憑證,已填列的憑證不能重復使用.
外來的原始憑證都是一次憑證,自制原始憑證中的收料單、發貨票、銀行結算憑證等等都是一次憑證.
3、累計憑證是在一定時期內,在一張憑證上,連續多次記錄不斷重復發生的同類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隨時計算累計數及結余數,以便按計劃或限額進行控制.制造業的限額領料單是典型的累計憑證.
4、匯總憑證是將一定時期內記錄同類經濟業務的若干張原始憑證匯總起來編制的原始憑證.例如:工資結算匯總表、收貨匯總表、發出材料匯總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