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改法人需要哪些手續(變更企業法人需要什么手續)
我近期處理了一個案例,就是類似這樣的情況,其案情大致如下:一家公司,a占70%的股份,b占30%的股份。b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現在a找到我們,想把法定代表人由b變更為a或
由a指定的人,問我們有沒有解決方法。
對于這種情況,讓我們先看一下法律是如何規定的。根據《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所以,按照法律規定,遇到這種問題應該先看這家公司的公司章程,并按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更改。但現在,很多公司的章程都是“傻瓜”章程,都是按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供的模板里的格式和條款來制定的,這種條款對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況一般不會有什么特別的約定。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認為可以分4步來處理:
第一步,如果公司章程里根本沒有約定這方面的內容,首先要做的就是召開股東會,并通知小股東參加會議。按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應當提前15天通知小股東,或者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通知小股東。《公司法》還規定: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屬于相對多數,不屬于絕對多數。也就是說,不需要經過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即可變更。
第二步,股東會做出決議,然后拿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以及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到工商局辦理變更手續。
第三步,填寫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申請表。
第四步,到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同時對委托人提供委托書,就可以變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了。
這是從大股東的角度提出的解決辦法,換一個角度看,如果你是公司的小股東,為了保障自己的權利,就可以在公司的章程中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必須經過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才能通過。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