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屬于格式條款無效的情形有(格式條款無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格式條款無效的情形
下列情形下格式條款無效:
1、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2、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3、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4、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5、合同中約定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以及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無效;
6、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
7、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
二、存在爭議時如何處理
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三、案例分析
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發布的知識產權合同十大典型案例之七(2019)京0108民初48797號案件中,法院審理后認為,《加盟協議》屬于特許經營合同,合同簽訂后,雙方已經著手準備履行合同,被告在此期間一直進行選址,但尚未實際履行合同。被告在合同中將冷靜期限定為五天,而根據生活經驗和商業慣例,被特許人在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后,要進行項目選址等前期籌備工作,五天時間不太可能完成,將該期限定為五天顯然加重了被特許人的責任,因此依照《中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加重對方責任的,該條款無效。據此,《加盟協議》中8.2.2條款無效。
在北京互聯網法院(2020)京0491民初3106號案,法院認為,對于“雙方同意前述免責、限制責任條款不屬于《合同法》第40條規定的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部分,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strong>該內容屬于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允許合同當事人排除適用。導言第二款部分內容屬于對合同法第四十條的排除適用,故“涉案vip會員協議”導言第二款中前述內容無效。
對于“即您和愛奇藝均認可前述條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您不會以愛奇藝未盡到合理提示義務為由而聲稱協議中條款非法或無效?!辈糠?,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據此,法院認為,格式條款的提示義務是格式條款提供方必須應盡的法定責任,需要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合同相對方注意。本案中,愛奇藝公司以格式條款提供方的地位,要求合同相對方承諾放棄以愛奇藝公司未盡到合理提示義務為由而主張格式條款非法或無效,從而達到免除或者降低其法定義務的目的,屬于用格式條款的形式來擬制其已盡到法定義務的情形,實質是通過格式條款,排除合同相對方的法定權利,規避了應盡的法定義務。愛奇藝公司在“涉案vip會員協議”中,為履行提示義務而標注下劃線的文字,比不標注下劃線的文字多出一倍,無法認定其已經盡到合理的提示義務。綜上,前述內容應屬無效。
四、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