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存貨計價方法有哪些(存貨計價方法有哪些)
實務中,各位財務小伙伴是否遇到了這樣的難題呢?別急,今天小編就結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相關規定來幫您答疑解惑啦!
一、先進先出法
先進先出法是以先購入的存貨應先發出這樣一種存貨實物流轉假設為前提,對發出存貨進行計價。采用這種方法,先購入的存貨成本在后購入存貨成本之前轉出,據此確定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的成本。
【例一】2019年12月甲公司持有的某商品購銷情況如下:
12月1日結存商品100件,單位成本為1萬元;12月15日購入商品200件,單位成本為1.1萬元;12月18日銷售商品100件;12月20日購入商品100件,單位成本為1.2萬元;12月28日銷售商品250件。不考慮其他因素,按照先進先出法計算的當月發出存貨的成本與月末結存的成本計算過程如下:
本月可供發出的商品成本
=100*1+200*1.1+100*1.2=440萬元
本月發出商品成本
=100*1+200*1.1+50*1.2=380萬元
月末結存成本=440-380=60萬元
二、移動加權平均法
移動加權平均法,是指以每次進貨的成本加上原有庫存存貨的成本,除以每次進貨數量與原有庫存存貨的數量之和,據以計算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作為在下次進貨前計算各次發出存貨成本的依據。
存貨單位成本=(原有庫存存貨的實際成本+本次進貨的實際成本)÷(原有庫存存貨數量+本次進貨數量)
本次發出存貨的成本=本次發出存貨的數量×本次發貨前存貨的單位成本
本月月末庫存存貨成本=月末庫存存貨的數量×本月月末存貨單位成本
【例二】2019年12月甲公司持有的某商品購銷情況如下:
12月1日結存商品100件,單位成本為1萬元;12月15日購入商品200件,單位成本為1.1萬元;12月18日銷售商品100件;12月20日購入商品100件,單位成本為1.2萬元;12月28日銷售商品250件。不考慮其他因素,按照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的當月發出存貨的成本與月末結存的成本計算過程如下:
本月可供發出的商品成本
=100*1+200*1.1+100*1.2=440萬元
12月15日購入商品后的移動加權平均成本
=(100*1+200*1.1)/(100+200)=1.07萬元;
12月18日銷售商品結轉存貨成本
=1.07*100=107萬元;
12月20日購入商品后的移動加權平均成本
=(200*1.07+100*1.2)/(100+200)=1.11萬元
12月28日銷售商品結轉存貨成本
=1.11*250=277.5萬元
本月發出商品成本=107+277.5=384.5萬元
月末結存成本=440-384.5=55.5萬元
三、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是指以當月全部進貨數量加上月初存貨數量作為權數,去除當月全部進貨成本加上月初存貨成本,計算出存貨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以此為基礎計算當月發出存貨的成本和期末存貨的成本的一種方法。
存貨單位成本=月初庫存存貨的實際成本+∑(本月各批進貨的實際單位成本×本月各批進貨的數量)÷(月初庫存存貨的數量+本月各批進貨數量之和)
本月發出存貨的成本=本月發出存貨的數量×存貨單位成本
本月月末庫存存貨成本=月末庫存存貨的數量×存貨單位成本
【例三】2019年12月甲公司持有的某商品購銷情況如下:
12月1日結存商品100件,單位成本為1萬元;12月15日購入商品200件,單位成本為1.1萬元;12月18日銷售商品100件;12月20日購入商品100件,單位成本為1.2萬元;12月28日銷售商品250件。不考慮其他因素,按照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計算的當月發出存貨的成本與月末結存的成本計算過程如下:
本月可供發出的商品成本
=100*1+200*1.1+100*1.2=440萬元
一次加權平均單位成本
=440/(100+200+100)=1.1萬元
本月發出存貨的結轉成本
=1.1*(100+250)=385萬元
月末結存成本=440-385=55萬元
四、個別計價法
個別計價法,亦稱個人認定法、具體辨認法、分批實際法,其特征是注重所發出存貨具體項目的實務流轉與成本流轉之間的聯系,逐一辨認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所屬的購進批別或生產批別,分別按其購入或生產時所確定的單位成本計算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的成本。
個別計價法適用于一般不能代替使用的存貨、為特定項目專門購入或制造的存貨以及提供的勞務,如珠寶、名畫等貴重物品。
五、4種計量方法的優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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