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電子稅務局申報流程內蒙古(個體戶電子稅務局申報流程)
(一)國際運輸服務。
國際運輸服務,是指:
1.在境內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出境。
2.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入境。
3.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
(二)航天運輸服務。
(三)向境外單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費的下列服務:
1.研發服務;2.合同能源管理服務;3.設計服務;4.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制作和發行服務;5.軟件服務;6.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7.信息系統服務;8.業務流程管理服務;9.離岸服務外包業務( 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包括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kpo),其所涉及的具體業務活動,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相對應的業務活動執行);10.轉讓技術。
(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服務。
二、零稅率應稅服務申報材料
實行免抵退辦法的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向境外單位提供研發服務、設計服務、新納入零稅率范圍的應稅服務的,應在申報免抵退稅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以下申報資料:
1.《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
2.免抵退稅式申報電子數據。
3.辦理國際運輸(港澳臺運輸)免抵退稅申報時,需報送《國際運輸(港澳臺運輸)免抵退稅申報明細表》。
4.辦理其他跨境應稅行為(除國際運輸(港澳臺運輸)外)免抵退稅申報時,需報送《跨境應稅行為免抵退稅申報明細表》和《跨境應稅行為收訖營業款明細清單》。
5.下列資料及原始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1)提供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所開具的發票。
(2)與境外單位簽訂的提供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的合同。
提供軟件服務、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信息系統服務、業務流程管理服務,以及離岸服務外包業務的,同時提供合同已在商務部“服務外包及軟件出口管理信息系統”中登記并審核通過,由該系統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供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制作和發行服務的,同時提供合同已在商務部“文化貿易管理系統”中登記并審核通過,由該系統出具的證明文件。
(3)提供電影、電視劇的制作服務應提供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在有效期內的影視制作許可證明;提供電影、電視劇的發行服務的,應提供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在有效期內的發行版權證明、發行許可證明。
(4)提供研發服務、設計服務、技術轉讓服務的,應提供與提供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收入相對應的《技術出口合同登記證》及其數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