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紅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稅率(股息紅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一、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二、企業取得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三、對企業投資者持有2019-2023年發行的鐵路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四、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權益性投資收益免征企業所得稅。企業發行的永續債,可以適用股息、紅利企業所得稅政策。
五、內地居民企業連續持有h股滿12個月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六、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七、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按90%計入收入總額;對保險公司為種植業、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按90%計入收入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