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于增值稅應稅行為的是(“人”是判斷這些增值稅應稅行為的要素)
一、帶人的不屬于租賃服務行為
程租業務,是指運輸企業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運輸任務并收取租賃費的業務。簡單地說,就是需要實現運輸任務的單位或個人向運輸企業發包運輸業務,運輸企業連人帶船一起完成特定的運輸任務。這種業務行話程租,實際就是包運輸航程的業務。如,某貿易公司需要將一船煤炭從甲地運送到乙地,向某運輸公司簽訂了承包運送業務。船的航行一般也需要技能和一定的資質,運輸公司連人帶船一起完成運送業務。
期租業務,是指運輸企業將配備有操作人員的船舶承租給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內聽候承租方調遣,不論是否經營,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賃費,發生的固定費用均由船東負擔的業務。這種業務行話期租,實際就是考慮到自身業務的需要,用船方在有需求的時間內,向運輸公司連人帶船包下運輸船,滿足自己的運輸需要。一般主要是運輸市場上用船緊張的時期。
濕租業務,是指航空運輸企業將配備有機組人員的飛機承租給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內聽候承租方調遣,不論是否經營,均按一定標準向承租方收取租賃費,發生的固定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的業務。這種業務行話濕租,實際就是需要使用飛機方連人帶飛機包下來,可能自用或經營。
納稅人將建筑施工設備出租給他人使用并配備操作人員的,按照“建筑服務”繳納增值稅。這種業務實際就是連人帶車一起承包的業務。
賓館、旅館、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經營性住宿場所提供會議場地及配套服務的活動,按照“會議展覽服務”繳納增值稅。
納稅人以長(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務的,按照住宿服務繳納增值稅。
上述業務的明顯特征就是在所謂的“租”的業務中,都是連帶上相應的人員或者服務人員提供的配套服務。
二、不帶人的屬于租賃服務行為
1.動產租賃
光租業務,是指運輸企業將船舶在約定的時間內出租給他人使用,不配備操作人員,不承擔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只收取固定租賃費的業務活動。這種業務行話光租,實際就是僅僅租賃船舶,承租方自己另行配人開展業務活動,即光租船,不要人。
干租業務,是指航空運輸企業將飛機在約定的時間內出租給他人使用,不配備機組人員,不承擔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只收取固定租賃費的業務活動。這種業務行話干租,實際就是僅僅租賃飛機,承租方自己另行配人開展業務活動,即光租飛機,不要人。
水路運輸的光租業務、航空運輸的干租業務,屬于經營租賃,按照動產租賃處理。
納稅人僅僅將建筑施工設備出租給他人使用,但沒有配備操作人員的,應當屬于動產租賃行為。
2.不動產租賃
賓館、旅館、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經營性住宿場所僅僅提供會議場地租賃,并沒有提供配套服務的,屬于不動產租賃行為。
納稅人僅僅以長(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沒有提供配套服務的,屬于不動產租賃行為。
上述業務的明顯特征就是在租賃業務中,都是僅僅提供設備設施,并沒有配套相應的服務,而配套服務一般就是涉及人員提供的服務,如提供茶水供應、保潔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