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資本認繳制的好處(公司注冊資本認繳制)
一、公司注冊資本認繳制的好處
(一)公司注冊資本時實行認繳制度是指在公司設立的時候,股東只需要認繳完出資額即可,并不需要打入對公賬戶并且驗資。這樣,股東只需維持公司運轉即可,并不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待有業務的時候,根據實際需要入資,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資金,防止資金閑置。
(二)股東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有限。認繳制是處于初期創業、資金不足的創業者一開始不需要投入大的資金,只需要在期限內繳全就行,并且法律沒有對認繳出資的期限作出硬性規定。也就是說,如果你認繳出資一個小目標,你可以10年付清,也可以100年付清,視創業者的經營情況而定。認繳對于創業的資本壓力較小,在很大程度上推動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公司注冊資本認繳制
二、公司注冊資本認繳制的規定
一是減少投資項目審批,最大限度地縮小審批、核準、備案范圍,切實落實企業和個人投資自主權。對確需審批、核準、備案的項目,要簡化程序、限時辦結。同時,為避免重復投資和無序競爭,強調要加強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發揮法律法規、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的約束和引導作用。
二是減少生產經營活動審批事項,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和產品物品的許可,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各類機構及其活動的認定等非許可審批。
三是減少資質資格許可,對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規定需要對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進行水平評價的,改由有關行業協會、學會具體認定。
四是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降低收費標準,建立健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
三、企業注冊資本認繳制是什么意思
我國法律規定,公司注冊資金是由公司的類型決定的,且同時出臺了相關的注冊資金認繳。該公司所承擔的經濟責任就由該注冊資金所代表,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是工商登記制度的一項改革措施。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需要取得前置許可的事項,除涉及國家安全、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等外,不再實行先主管部門審批、再工商登記的制度。商事主體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后即可從事一般生產經營活動;對從事需要許可的生產經營活動,持營業執照和有關材料向主管部門申請許可。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并放寬工商登記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