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租賃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車輛租賃合同哪一方交印花稅)
一、車輛租賃合同哪一方交印花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八條,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并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車輛租賃合同屬于印花稅稅目中的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一)如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中止,多貼印花稅票不能揭下重用。如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金額發生變更的,對于少貼部分應及時補貼,多貼的印花稅票不能揭下重用。
(二)租賃合同應按合同金額計稅貼花,如合同中只明確規定月租金的,應以月租金乘以租賃月份計算出租金總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在簽合同時一次性貼花完稅。
車輛租賃合同
二、車輛租賃合同的規定是什么
(一)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二)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三)向承租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四)租賃車在租賃期間, 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五)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三、公司租賃個人車輛合同需要交稅嗎
(一)私車公用的情況下,企業可以與車主簽訂汽車租賃協議,協議中約定汽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企業承擔.則相關的汽車油費、過路費、修理費開具公司的名稱可以報銷并在稅前扣除.
(二)但以個人名義開具的發票,如保險費、車船使用稅等不得在稅前扣除.所簽訂的協議只是一種約定,企業和個人都不用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