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發票的認知(摒棄發票中心論思維)
很多財務人員沒有暫估入賬這個概念。而沒有這個概念會造成很多賬實不符的情況,這里僅舉一個例子說明,另外的例子我們看看后文案例。
實務中,常會出現采購的材料已經入庫,但發票還沒有到,財務人員就不進行賬務處理。由于生產的連續性,車間還在源源不斷的領用材料,當領用的材料較多時,會出現負庫存,但由于實物資產不可能出現負的,實際是由于只看發票做賬,沒發票不做賬,導致的現象,即,沒記錄入庫,但記錄了出庫,導致負庫存。
財務人員應該根據實際入庫數量與暫估的單價入賬,由于采購是一筆交易,價格沒達成,通常也不會達成交易,所以價格一般來說是有準確的依據的,只不過需要與采購溝通,查看合同等,這比只看發票要麻煩。
后期來了發票,如果有差異的話,根據暫估情況和實際金額調整一下。故事到這里也并沒有結束。根據存貨準則的要求,采購存貨時的運費,屬于為使貨物到達目前的場所而發生的必要支出,是可以資本化,計入存貨價值的。
而運輸發票的到來可能比貨物發票還要遲,如果沒有考慮運費的話,存貨領用時發出的單價是虛低的。后期運費發票到了,由于只有金額,實物早已經入賬,這時會導致一筆很大的運費增加了剩余庫存的成本上,單位存貨分攤的運費大增,你可能會發現,運費入賬后的存貨單價比之前的猛增。
請問:甲公司有一項展會的費用,本來預計在2021年11月參加展會,但由于疫情的原因,現在展會推遲了,不知道什么時候再舉辦。但甲公司已經收到了發票,并且又抵扣了進項稅,展會費還沒有支付,甲公司是不是只記賬抵扣的那部分進項稅就行?其它的部分,等以后付了款,再掛到預付賬款上,等實際開展時再確認費用。
那么,上文通過較長篇幅的文章介紹了權責發生制原則,暫估入賬的理念,算是為以上案例做了鋪墊,這里就有點頭重腳輕了,但也無妨,道理是相通的,由于有前邊的基礎,這里就可以少寫一些了。
本案例中,該公司與會展服務公司簽訂了有約束的合同,會有一項未來的負債,也同時會在未來享受一項服務。在目前的準則框架之下,并沒有前瞻到要求將此納入報表之內,當然如果涉及到重要的合同義務等,對報表使用者確理解報表有重要影響的,應該要在報表附注披露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