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偶然所得稅稅率是多少(個人偶然所得稅稅率是什么 )
一、個人偶然所得稅稅率是什么
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一)個人購買福利獎券、體育獎券和公益獎券的中獎所得,不論是獎金,還是實物(按發獎單位的帳面價格或當地國營商店零售價計算),在一萬元以下的免稅;超過一萬元的,全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取得的有獎銷售、有獎競猜、有獎儲蓄的中獎所得,以及基他偶然性質的所得,不論是獎金,還是實物,全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我國目前的個人偶然所得稅稅率為20%,彩票大獎作為個人偶然所得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按照這一繳稅比例來征收的。根據我國現行的《中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五款之規定:“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發行收入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27號對個人購買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獎券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0000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一次中獎收入超過10000元的,應按稅法規定全額征稅。
此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體育彩票中獎所得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8〕12號,為了有利于動員全社會力量資助和發展我國的體育事業,經研究決定,對個人購買體育彩票中獎收入的所得稅政策作如下調整:凡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萬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萬元的,應按稅法規定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以2012年中出的雙色球5.70億元大獎為例,該得主領獎時需要繳納20%的個人偶然所得稅,繳稅金額為1.14億元。
個人偶然所得稅
二、個人偶然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是怎樣的
個人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個人偶然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每次收入額×20%。
如果是福利彩票或體育彩票的中獎所得10000元以下免個人所得稅,一萬以上全額征稅。
500萬元偶然所得應交個人所得稅為:500萬*20%=100萬
三、個人偶然所得稅是什么
個人偶然所得稅:是指稅務機關根據《中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向納稅人取得的偶然所得征收的稅款。征稅對象主要是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質的所得收入。稅法規定,取得偶然所得的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應依法納稅;向個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單位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不論在何地兌獎或頒獎,偶然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一律由支付單位扣繳。偶然所得以收入金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納稅率以20%計算。對于大家常說的1萬元的起征點,是專指個人購買福利、體育彩票(獎券)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萬元 (含1萬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一次中獎收入超過1萬元的,應按稅法規定全額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