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聯動機制 落實外籍教研人員稅收協定優惠(國家稅務總局)
不同稅收協定(安排)對教師和研究人員條款的規定不盡相同。國家稅務總局有關文件對教師和研究人員的范圍,教育機構的范圍,教學、講學或研究的范圍等作出了共性規定?;趨f定雙方意向和各自國內法律等原因,不同的協定對教師和研究人員的免稅條款也不完全相同,主要分為免稅期或免稅條件兩種形式。
以江蘇省昆山市為例,目前,在昆山從事教研工作的外籍人員眾多。據統計,昆山杜克大學、加拿大國際學校、康橋國際學校共有外籍教師278名。2019年合計減免稅款554萬元,2020年1月~9月合計減免稅款447萬元。有多名外籍教師未享受免稅條款。
稅收協定教研人員條款在落實過程中存在如下難點問題。
政策把握不夠精準。國際學校外籍教研人員往往來自不同的國家和地區,使用的協定免稅政策也不盡相同,有的適用免稅期,有的適用免稅條件,且免稅期限也長短不一。國際學校需對教研人員國籍及對應國家的協定深入研究,才能準確地提交相關資料,這給實際操作帶來一定難度。
身份判定存在難點。教師和研究人員應為締約國另一方居民。實務中,僑或者境外留學后返回境內任職的外籍教研人員,其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習慣性居處等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這給稅務部門判定其居民身份帶來難度。同時,受全球疫情影響,部分外籍教師滯留在境內,無法回到原居民國申請身份證明,部分國家或地區的稅務部門尚未常辦公,也不能及時出具相關證明。
教研范圍難以界定。享受稅收協定的只能是教學、講學或研究活動,不包括行政管理或其他非教研活動。實務中,存在外籍教師同時擔任教研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情況,如何對這兩部分工作進行判斷和劃分也存在一定難度。
教育機構重視程度不夠,教育機構部門信息共享不足。一方面,部分教育機構對稅收協定優惠政策的宣傳不夠到位;另一方面,享受稅收協定需要任職學校的人事、財務部門以及負責申報的事務所共享信息。目前,多數國際學校外籍教師的受雇信息、收入信息由人事部門掌握,出于保密性考慮,人事部門一般不會向學校財務部門、代理申報事務所提供詳細的個人信息,教育機構部門間信息共享不足,影響了協定待遇的及時享受;另外,外籍教師和研究人員流動性強,也是享受優惠積極性不高的原因之一。
為進一步鼓勵跨境教學與研究、促進國際交流與合作,稅務部門可加強與當地國際學校、科研機構的溝通聯系,建議從以下幾方面精準落實稅收協定教研人員免稅條款,確保政策紅利充分釋放。
一是建立聯動機制。建立部門聯動機制,稅務局、教育局、科技局等相關部門加強溝通聯系,及時共享國際學校、科研機構的發展情況以及聘用外籍教師和研究人員的情況信息。建立稅校聯動機制,稅務部門主動加強與國際學校及相關科研機構的溝通聯絡,指定稅收聯絡員,通過建立微信工作群、面對面座談交流等方式為外籍教研人員享受協定提供全過程陪伴服務。
二是完善協定清單。定期梳理并更新享受教研條款類型清單,圍繞外籍教師享受協定條款的適用范圍、免稅形式、免稅期限等內容,對現有協定(安排)進行分國別(地區)、分類型的全面梳理,并加強中英文對照,通過清單式的羅列,增強政策執行效率和確定性。將清單發放給國際學校和科研機構,便于其對照落實。
三是做好案例分享。針對基層實踐中出現的居民身份判定、教研范圍確定等難點,建議各地稅務部門加強溝通交流,整理、匯總、分享外籍教研人員享受稅收協定免稅條款經典案例,進一步提升稅收協定管理與審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