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增值稅稅率調整的文件(增值稅改革政策提示之增值稅的稅率調整)
我國增值稅實行的比例稅率,為6%、11%、13%和17%。增值稅的上述稅率還是1994年確定的,之后基本上就沒有做過改動。但是,最近增值稅在適用稅率方面進行了三次調整。
一、增值稅的稅率調整
增值稅的稅率調整經歷了三個過程,其調整的具體情況簡介如下:
其一、2017年簡并稅率。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明確自2017年7月1日起,簡并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其有關政策梳理如下:
其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藥、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其二、納稅人從事前述所所列貨物的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1%。出口貨物適用的出口退稅率,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本次的調整,是將四檔稅率改為三檔,其中,適用11%增值稅稅率貨物范圍明確如下:
2017年7月1日起,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式實施,原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適用13%稅率的全部降至11%,涉及農產品、天然氣、食用鹽、圖書等23類產品。
農產品、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圖書、報紙、雜志、化肥、農藥、農機、農膜、飼料、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二甲醚、食用鹽
1、農產品
農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具體征稅范圍暫繼續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及現行相關規定執行,并包括掛面、干姜、姜黃、玉米胚芽、動物骨粒、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巴氏殺菌乳》(gb19645—2010)生產的巴氏殺菌乳、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滅菌乳》(gb25190—2010)生產的滅菌乳。
2、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圖書、報紙、雜志、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上述貨物的具體征稅范圍暫繼續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國稅發〔1993〕151號)及現行相關規定執行,并包括棕櫚油、棉籽油、茴油、毛椰子油、核桃油、橄欖油、花椒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由石油伴生氣加工壓縮而成的石油液化氣、西氣東輸項目上游中外合作開采天然氣、中小學課本配套產品(包括各種紙制品或圖片)、國內印刷企業承印的經新聞出版主管部門批準印刷且采用國際標準書號編序的境外圖書、農用水泵、農用柴油機、不帶動力的手扶拖拉機、三輪農用運輸車、密集型烤房設備、頻振式殺蟲燈、自動蟲情測報燈、粘蟲板、卷簾機、農用挖掘機、養雞設備系列、養豬設備系列產品、動物尸體降解處理機、蔬菜清洗機。
3、飼料
飼料,是指用于動物飼養的產品或其加工品。具體征稅范圍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飼料”注釋及加強飼料征免增值稅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39號)執行,并包括豆粕、寵物飼料、飼用魚油、礦物質微量元素舔磚、飼料級磷酸二氫鈣產品。
4、音像制品
音像制品,是指式出版的錄有內容的錄音帶、錄像帶、唱片、激光唱盤和激光視盤。
5、電子出版物
電子出版物,是指以數字代碼方式,使用計算機應用程序,將圖文聲像等內容信息編輯加工后存儲在具有確定的物理形態的磁、光、電等介質上,通過內嵌在計算機、手機、電子閱讀設備、電子顯示設備、數字音/視頻播放設備、電子游戲機、導航儀以及其他具有類似功能的設備上讀取使用,具有交互功能,用以表達思想、普及知識和積累文化的大眾傳播媒體。載體形態和格式主要包括只讀光盤(cd只讀光盤cd—rom、交互式光盤cd—i、照片光盤photo—cd、高密度只讀光盤dvd—rom、藍光只讀光盤hd—dvd rom和bd rom)、一次寫入式光盤(一次寫入cd光盤cd—r、一次寫入高密度光盤dvd—r、一次寫入藍光光盤hd—dvd/r,bd—r)、可擦寫光盤(可擦寫cd光盤cd—rw、可擦寫高密度光盤dvd—rw、可擦寫藍光光盤hddvd—rw和bd—rw、磁光盤mo)、軟磁盤(fd)、硬磁盤(hd)、集成電路卡(cf卡、md卡、sm卡、mmc卡、rr—mmc卡、ms卡、sd卡、xd卡、t—f1ash卡、記憶棒)和各種存儲芯片。
6、二甲醚
二甲醚,是指化學分子式為ch3och3,常溫常壓下為具有輕微醚香味,易燃、無毒、無腐蝕性的氣體。
7、食用鹽
食用鹽,是指符合《食用鹽》(gb/t 5461-2016)和《食用鹽衛生標準》(gb2721—2003)兩項國家標準的食用鹽。
2018年的稅率調整:
為完善增值稅制度,《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明確自2018年5月1日起對增值稅稅率進行了調整,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2019年的稅率調整:
為了進一步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財政部 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一條明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二、增值稅管理規定
增值稅是我國的主要稅種之一,增值稅的稅率調整,必然影響到具體的管理。《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以下簡稱39號公告)出臺后,納稅人開具發票銜接、不動產一次性抵扣、適用加計抵減政策所需填報資料等問題,需要進一步明確,《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4號)明確如下問題:
其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已按原16%、10%適用稅率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先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后,再重新開具確的藍字發票。
其二、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未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需要補開增值稅發票的,應當按照原適用稅率補開。
其三、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稅率欄次默認顯示調整后稅率,納稅人發生本公告第一條、第二條所列情形的,可以手工選擇原適用稅率開具增值稅發票。
其四、稅務總局在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表》,納稅人應當按照更新后的《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表》開具增值稅發票。
其五、納稅人應當及時完成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升級和自身業務系統調整。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第十三條就開具原適用稅率發票問題明確:
一是自2019年9月20日起,納稅人需要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17%、16%、11%、10%稅率藍字發票的,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開具原適用稅率發票承諾書》,辦理臨時開票權限。臨時開票權限有效期限為24小時,納稅人應在獲取臨時開票權限的規定期限內開具原適用稅率發票。
二是納稅人辦理臨時開票權限,應保留交易合同、紅字發票、收訖款項證明等相關材料,以備查驗。
三是納稅人未按規定開具原適用稅率發票的,主管稅務機關應按照現行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強調兩個業務問題
其一、2019年4月1日降低增值稅稅率政策實施后,納稅人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的,如何開具紅字發票及藍字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4號公告第一條明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已按原16%、10%適用稅率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先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后,再重新開具確的藍字發票。
需要說明的是,如納稅人此前已按原17%、11%適用稅率開具了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以下簡稱18號公告)相關規定執行。
其二、2019年4月1日降低增值稅稅率政策實施后,納稅人需要補開增值稅發票的,如何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4號公告第二條明確,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未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需要補開增值稅發票的,應當按照原16%、10%適用稅率補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