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匯算ppt(舉例說明:兩種情形下的個稅匯算)
從兩處以上取得所得,不能重復扣除6萬元“減除費用”
●典型案例●
2020年度,寧波a公司財務總監陳先生從a公司處取得工資30萬元,并在a公司控股的b公司取得工資12萬元。同時,陳先生又受其他單位邀請進行4次講課,講課費為每次6000元,合計2.4萬元。
●匯算提醒●
當下,居民個人從兩處及以上取得綜合所得的情況并不少見。在這種情況下,居民個人從兩處及以上取得綜合所得,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匯算,成為不少納稅人關注的熱點。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明確,兩類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即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由于陳先生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則應計算出其2020年度應納稅額,并與其預繳稅額進行比較,確定是否申請退稅或補稅金額是否超過400元,進而判斷陳先生是否需要進行年度匯算。經進一步了解,a公司和b公司在預扣預繳時,均為陳先生扣除了“減除費用”6萬元,假設陳先生2020年度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合計8萬元(選擇在a公司扣除),在不考慮其他情況下,a公司預扣預繳稅款:(300000-60000-80000)×20%-16920=15080(元);b公司預扣預繳稅款:(120000-60000)×10%-2520=3480(元);勞務報酬(講課費)預扣預繳稅款:6000×(1-20%)×20%×4=3840(元),陳先生2020年綜合所得合計預繳稅款為:15080+3480+3840=22400(元)。
陳先生2020年全年綜合所得收入額:300000+120000+24000×(1-20%)=439200(元),應納稅所得額:439200-60000-80000=299200(元),應納稅額:299200×20%-16920=42920(元),則陳先生應補稅額:42920-22400=20520(元)。
據此,陳先生因2020年度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需要辦理年度匯算,補繳稅額為20520元。陳先生補稅金額較大,主要由于a公司和b公司重復扣除了6萬元的“減除費用”,同時,陳先生匯總綜合所得后適用的稅率高于預扣預繳的稅率。需要說明的是,居民個人從兩處以上取得所得,年度匯算時,不能重復扣除“減除費用”6萬元。
申報時間和地點方面,2020年度,從兩處及以上取得綜合所得需辦理匯算的居民個人,應于今年3月1日~6月30日期間,選擇其中一處任職受雇地的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申報。操作時,居民個人可登錄個人所得稅手機app,點擊首頁“2020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或下方“辦稅”中的“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模塊,認真核對、確認年度綜合所得的各項構成,并根據提示完成退、補稅。
有來源于境外所得,注意年度抵免限額
●典型案例●
居民個人劉女士任職于國內甲公司,于2020年8月受派到丙國的乙公司任職。2020納稅年度,劉女士取得甲公司發放的工資30萬元,同時取得來源于丙國乙公司的工資折合人民幣20萬元,并已在丙國繳納個人所得稅折合人民幣6萬元。
●匯算提醒●
目前,居民個人取得來源于境外所得的情況也較為常見。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居民個人來源于中國境外的綜合所得,應當與境內綜合所得合并計算應納稅額。
來源于境外的所得,涉及已繳納稅額的抵免問題。來源于一國(地區)綜合所得的抵免限額=中國境內和境外綜合所得應納稅額×來源于該國(地區)的綜合所得收入額÷中國境內和境外綜合所得收入額合計。
進一步了解發現,劉女士2020納稅年度內無其他應稅綜合所得,其可以扣除的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分別為5.4萬元、3.6萬元。假定不考慮其國內工資薪金的預扣預繳情況和稅收協定因素,劉女士該年度全部境內、境外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300000+200000-60000-54000-36000=350000(元);劉女士該年度按照國內稅法規定計算的境內、境外綜合所得應納稅額:350000×25%-31920=55580(元);劉女士可以抵免的丙國稅款的抵免限額:55580×200000÷(300000+200000)=22232(元)。
由于劉女士在丙國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款為6萬元,大于可以抵免的境外所得抵免限額22232元,因此,劉女士在今年年度匯算時,僅可抵免22232元。《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境外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3號)明確,居民個人因取得境外所得而在境外實際繳納的所得稅款,應按照取得所得的年度區分國家(地區)在抵免限額內據實抵免,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在以后連續5年內繼續從該國所得的應納稅額中抵免。也就是說,劉女士尚未抵免的37768元,可在接下來的5年內申報從丙國取得的境外所得時結轉補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