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額未分配利潤如何消化掉(大額未分配利潤怎么消化處理)
老板其實對于我們賬面上的未分配利潤有一定的理解,但是,很多時候僅僅單純地考慮到了規避稅收,沒有考慮好這個未分配利潤的“前因”和“后果”。
一、未分配利潤的“前因”
未分配利潤是企業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或待分配的利潤。它在以后年度可繼續進行分配,在未進行分配之前,屬于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從數量上來看,未分配利潤是期初未分配利潤加上本期實現的凈利潤,減去提取的各種盈余公積和分出的利潤后的余額。
未分配利潤有兩層含義:一是留待以后年度處理的利潤;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潤。相對于所有者權益的其他部分來說,企業對于未分配利潤的使用有較大的自主權。
未分配利潤產生的順序如下所示:
利潤總額分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繳納企業所得稅——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向投資者分配股利——未分配利潤
賬面上體現的一定是“真金白銀”嗎?其實可真可假。
有些企業為了外部的經營業績,為了容易獲取貸款等原因,強行把報表充氣,虛假的報表對應的未分配利潤自然是沒有意義的。還有有一些企業明明盈利不錯,但是卻要藏一些起來,為了保持一定的合理性,日積月累可能未分配利潤也是一個不小的數字。但是,賬面的利潤情況并不是企業真實情況的反映。
二、常見的消化處理方法
1.分紅
根據《中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二項規定: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作為免稅收入,免繳企業所得稅。
如果分紅的對象是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那么在分紅的環節,可以免稅。當中的“條件”強調居民企業要直接投資,間接投資不可以免稅。
有些老板認為就算股東身份是公司,還是有最后分紅到個人的環節,還是要繳納20%的個稅。這個時候就會考慮設立個獨、個體戶等形式,適當地將公司的利潤進行分流,再利用稅收優惠政策條件,達到降低個人所得的目的。
2.增資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規定:
對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和除股票溢價發行外的其他資本公積轉增注冊資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依據現行政策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這種操作同樣免不了20%的個稅,因此實務中選擇增資的老板也并沒有那么多。
三、“事后”事項的思考
1.合理安排扣除項目,無需留存到稅后形成未分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