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補助個稅:一個沉重的話題(交通費收)
1、對于黨政機關出差人員來說,差旅費包含的內容是比較明確的,主要包括異地交通費、住宿房費租金、出差伙食補助和市內交通費。其中出差伙食補助和市內交通費通常采用包干的方式解決。對于企業人員而言,差旅費補助的具體內容有哪些并沒有明確規定。
2、差旅費中的伙食補助、市內交通費可能會同時采取報銷+補助的方式。比如,某公司員工到上海出差,公司同時允許其憑真實發票報銷市內交通費和出差期間的工作餐費,另外還按照公司規定按天數計算發放出差補助每天180元,出差補助的金額參考了財政部門的標準,也未超過當地不征收個稅的標準。
在實務操作中,對于2的方法在個稅中有兩種處理方法,都有稅務機關表示支持。
第一種方法是對于報銷的市內交通費和工作餐費按照差旅費納入企業常發生的期間費用處理,不涉及個稅。但是對于按照標準發放的按天計算的出差補助,即使其沒有超過個稅的征稅標準,也不允許其不征或者免征個稅,要求出差補助全額計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參與個稅的累計預扣預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