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貿易港部分已落地實惠政 (策簡明問答)——稅收政策
42.如何理解和享受原輔料零關稅政策?
答:【政策依據】
1.《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提出,2025年前,對島內進口用于生產自用或以兩頭在外模式進行生產加工活動(或服務貿易過程中)所消耗的原輔料,實行零關稅面清單管理,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2.2020年11月11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原輔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0〕42號),明確在全島封關運作前,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進口用于生產自用、以兩頭在外模式進行生產加工或以兩頭在外模式進行服務貿易過程中所消耗的原輔料,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零關稅原輔料清單實行面清單管理。包括椰子等農產品、煤炭等資源性產品、二甲苯等化工品及光纖纖維預制棒等原輔料,以及飛機、其他航空器和船舶維修零部件等共計169項8位稅號商品。
3.2020年11月30日,海關總署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零關稅原輔料海關監管辦法(試行)》,明確零關稅原輔料僅限海南自由貿易港內企業生產使用,接受海關監督,不得在島內轉讓或出島等管理制度。
4.2021年12月24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調整海南自由貿易港原輔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1〕49號),明確增加鮮木薯、氯乙烯、航空發動機零件等187項商品至海南自貿港零關稅原輔料清單。至此,海南自貿港零關稅原輔料商品增至356項。
【適用條件】
1.哪些企業可享受該政策?
全島封關運作前,在海南自貿港登記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進口用于生產自用、以兩頭在外模式進行生產加工或以兩頭在外模式進行服務貿易過程中所消耗的原輔料的企業。
2.哪些原輔料可享受零關稅進口?
①《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原輔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0〕42號)所附的《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原輔料清單》和《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海南自由貿易港原輔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1〕49號)所附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原輔料零關稅政策補增清單》中列明的共356項8位稅目商品。
②清單內容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海南實際需要和監管條件進行動態調整。
3.對適用原輔料零關稅政策的零部件管理要求有哪些?
應當用于航空器、船舶的維修(含相關零部件維修),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①用于維修從境外進入境內并復運出境的航空器、船舶(含相關零部件)。
②用于維修以海南為主營運基地的航空企業所運營的航空器(含相關零部件)。
③用于維修在海南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船運公司所運營的以海南省內港口為船籍港的船舶(含相關零部件)。
4.對零關稅原輔料及其加工制造的貨物處置要求有哪些?
①零關稅原輔料僅限海南自由貿易港內企業生產使用,接受海關監管,不得在島內轉讓或出島。因企業破產等原因,確需轉讓或出島的,應經批準及辦理補繳稅款等手續。
②直接出口的,無需補繳稅款,按照現行出口貨物有關稅收政策執行。
【操作流程】
1.申報零關稅原輔料進口通關手續
企業在設立專用電子賬冊后,便可向海關辦理零關稅原輔料進口手續。具體為在單一窗口一次錄入相關申報信息,填報核注清單+報關單(備案清單)。
2.特殊填報要求
①監管方式:零關稅原輔料進口、制成品出口、內銷等時,監管方式按照進料加工(非對口合同)(代碼0715)及相關監管方式申報。
②征免性質:零關稅原輔料進口時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征免性質填報零關稅原輔料(代碼591);自愿繳納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征免性質填報原輔料部分征稅(代碼592)。
③分開申報:企業自愿繳納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的,應當對自愿繳納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的零關稅原輔料與其他零關稅原輔料分開申報。
【實施效果】
截至2021年底,海關累計辦理300余票零關稅原輔料進口通關手續,貨值34.4億元,減免稅款超4.68億元。
【注意事項】
1.依法接受海關監管。進口零關稅原輔料僅限海南自由貿易港內企業生產使用,接受海關監管,不得在島內轉讓或出島;因企業破產等原因,確需轉讓的,轉讓前應經海關批準并辦理補繳稅款等相關手續。以零關稅原輔料加工制造的貨物,在島內銷售或銷往內地的,需補繳其對應原輔料的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照章征收國內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2.自主備案,自主核定。企業開展零關稅原輔料業務,可以自主備案電子賬冊商品信息,自主核定耗用情況,并向海關如實申報,辦理核銷手續,自主繳納稅款。企業對自主核報數據情況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3.全程跟蹤。開展零關稅原輔料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管理制度和計算機管理系統,實現對零關稅原輔料耗用等信息的全程跟蹤,并確保數據真實、準確、有效。
43.如何理解和享受交通工具及游艇零關稅政策?
答:【政策依據】
1.《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提出,2025年前,對島內進口用于交通運輸、旅游業的船舶、航空器等營運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實行零關稅面清單管理,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2.2020年12月25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關稅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0〕54號),發布了包括小客車、房車、飛機、汽球、飛艇、游艇、帆船等共100項8位稅目商品的《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交通工具及游艇清單》,對符合條件的海南自貿港企業進口清單內的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3.2020年12月30日,海南省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進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辦法(試行)》,明確各主管部門的具體管理職責和邊界,便于企業明晰享受政策的認定標準、使用范圍和操作流程。
4.2021年1月5日,海關總署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關稅政策海關實施辦法(試行)》,進一步明確零關稅交通工具及游艇的適用范圍和監管方式。
【適用條件】
1.哪些企業可享受該政策?
全島封關運作前,在海南自貿港登記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交通運輸、旅游業的企業(航空企業須以海南自貿港為主營運基地),僅限于企業營運自用。
2.哪些交通工具及游艇可享受零關稅進口?
①《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關稅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0〕54號)附件《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交通工具及游艇清單》中列明的100項8位稅目商品。
②清單內容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海南實際需要和監管條件進行動態調整。
3.如何認定享受零關稅主體資格
①名單管理。進口企業按規定申報并經確認列入符合享受條件的企業名單后,進口通關時自動享受零關稅政策。
②省級管轄。海南省交通運輸、文化旅游、市場監管、海事及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等主管部門,會同海南省財政廳、海口海關、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確定企業名單,通過省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臺與海口海關及海南社會管理信息化平臺實現共享。
③動態調整。主體資格可以隨時申請,企業名單的審核確認條件根據海南自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中交通運輸、旅游業相關產業條目的調整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4.對零關稅交通工具及游艇的處置要求有哪些?
零關稅交通工具及游艇原則上不能轉讓;因企業破產等原因,確需轉讓的,轉讓前應征得海關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
【操作流程】
1.申報零關稅進口交通工具及游艇企業資格
企業首次申報進口零關稅交通工具及游艇前,應通過中國(海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申請進口零關稅交通工具及游艇主體資格。經確認符合享受政策的企業名單,由海南省交通運輸廳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向海口海關傳輸。
2.進口許可及通關
①入網備案。進口單位(含符合享受政策的企業)在中國電子口岸網站業務系統完成海關企業注冊備案,領取《海關進出口收發貨人備案回執》。
②進口許可。進口單位在海南政務服務網--法人服務--商務廳--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版塊進行辦理。
③海關注冊。符合享受政策條件的企業在首次申報零關稅交通工具及游艇進口前,應按《中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管理規定》有關規定在海關注冊登記,并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中海南零關稅進口生產設備、交通工具平臺系統完善企業賬戶信息。
④進口通關。通過中國(海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辦理通關手續。
【實施效果】
截至2021年底,海口海關共監管進口零關稅交通工具及游艇貨值20.04億元,減免稅款5.08億元,主要進口貨物為帆船、游艇、甲板貨船、汽車等90艘(輛)。
【注意事項】
1.依法接受海關監管。零關稅交通工具及游艇僅限企業營運自用,并依法接受海關監管。監管年限為:船舶(含游艇)、航空器:8年;車輛:6年。除海關總署另有規定外,在海關監管年限內,企業應當按政策規定和海關規定保管、使用進口 零關稅交通工具及游艇。
2.實施年報管理。企業應當于每年6月30日(含當日)以前向其所在地海關提交上一年度 零關稅交通工具及游艇使用情況的報告。
3.按政策規定營運。
①航空器、船舶應經營自海南自貿港始發或經停海南自貿港的國內外航線。
②游艇運營范圍為海南省。
③車輛可從事往來內地的客、貨運輸作業,始發地及目的地至少一端在海南自貿港,在內地停留時間每年累計不超過120天,其中從海南自貿港到內地 點對點即往即返的客、貨車不受天數限制。
44.如何理解和享受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
答:【政策依據】
1.《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提出:2025年前,除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明確不予免稅、國家規定禁止進口的商品外,對企業進口自用的生產設備,實行零關稅負面清單管理。對實行零關稅清單管理的貨物及物品,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2.2021年3月,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1〕7號),全島封關運作前,對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進口自用的生產設備,除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明確不予免稅、國家規定禁止進口的商品,以及《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負面清單》所列10類設備外,免征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3.2021年3月4日,海關總署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海關實施辦法(試行)》,明確了海南自貿港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的申報、管理、使用等重要事項。
4.2022年2月14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公布《關于調整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2〕4號),明確擴大零關稅商品范圍,新增8項可享惠商品;并明確擴大政策適用主體,公立醫院、科研院所等在海南自貿港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適用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
【適用條件】
1.哪些單位可享受該政策?
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和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
2.哪些自用生產設備可享受零關稅進口?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1〕7號)明確,生產設備,是指基礎設施建設、加工制造、研發設計、檢測維修、物流倉儲、醫療服務、文體旅游等生產經營活動所需的設備,包括《中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第八十四、八十五和九十章中除家用電器及設備零件、部件、附件、元器件外的其他商品。《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2〕4號)擴大了零關稅商品范圍,新增的8項商品為:過山車;旋轉木馬,秋千和旋轉平臺;碰碰車;運動模擬器和移動劇場;水上乘騎游樂設施;水上樂園娛樂設備;其他游樂場乘騎游樂設施和水上樂園娛樂設備;游樂場娛樂設備。
3.如何認定享受零關稅主體資格?
①名單管理。符合享受政策條件的企業在首次申報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進口前,應按《中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管理規定》有關規定在海關注冊登記,并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中海南零關稅進口生產設備、交通工具平臺系統完善企業賬戶信息。
②省級管轄。由海南省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門會同海南省財政廳、海口海關、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確定后,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向海口海關傳輸企業名單。在實現聯網傳輸企業名單前,由海南省相關主管部門將上述企業名單函告海口海關。
【操作流程】
符合享受政策條件的企業在首次申報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前,應按《中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在海關注冊登記。
企業辦理海關注冊手續,有以下幾種方式:
?登錄互聯網+海關一體化平臺(http://online.customs.gov.cn)→企業管理和稽查→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注冊登記。
?通過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標準版(網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我要辦事→選擇地區→帳號注冊或登錄→企業資質→海關通用資質。
?未取得《營業執照》的企業,可通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多證合一渠道申請海關注冊登記。
④前往企業所在地海關窗口提交紙質材料現場辦理。
【實施效果】
截至2021年底,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政策項下共進口貨值4.4億元,減免稅款8808.8萬元。
【注意事項】
1.依法接受海關監管。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僅限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企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自用,并依法接受海關監管。監管年限為:3年。除海關總署另有規定外,在海關監管年限內,企業應當按政策規定和海關規定保管、使用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
2.實施年報管理。在海關監管年限內,企業應當于每年6月30日(含當日)以前向其所在地海關提交上一年度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使用情況的報告。
3.按政策規定轉讓、貸款抵押、出境或出口。①轉讓。在海關監管年限內,企業因破產等原因,確需將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轉讓的,應在轉讓前通過海南零關稅進口生產設備、交通工具平臺向主管海關提出申請,經海關審核同意后辦理轉讓手續。其中,轉讓給不符合享受政策條件的主體的,應在轉讓前通過海南零關稅進口生產設備、交通工具平臺向主管海關提出申請,并按規定補繳相關進口稅款。補稅的完稅價格以 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原進口時的完稅價格為基礎,按照貨物已進口時間與監管年限的比例進行折舊,其計算公式如下:
補稅的完稅價格=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原進口時的完稅價格×1-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已進口時間/(監管年限×12)
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已進口時間自貨物放行之日起按月計算。不足1個月但超過15日的按1個月計算;不超過15日的,不予計算。
自稅款補繳并辦結海關相關手續之日起,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解除海關監管。
②抵押。在海關監管年限內,企業需將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向境內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抵押的,應事先通過海南零關稅進口生產設備、交通工具平臺向主管海關提出申請,并提供海關認可的稅款擔保,經海關審核同意后,可按規定辦理貸款抵押。
企業不得以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向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其他組織辦理貸款抵押。
③出境或出口。在海關監管年限內,企業需將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退運出境或者出口的,應通過海南零關稅進口生產設備、交通工具平臺向主管海關提出申請,經海關審核同意后辦理相關手續。
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自退運出境或者出口之日起,解除海關監管,海關不對退運出境或者出口的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補征相關稅款。
45.如何理解和享受國家級展會進口展品免稅政策?
答:【政策依據】
1.《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提出,舉辦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國家級展會境外展品在展期內進口和銷售享受免稅政策,免稅政策由有關部門具體制定。
2.2021年4月19日,商務部等20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貿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確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區域性國際會展中心。辦好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展會。
3.2021年4月26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印發《關于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明確全島封關前,對消博會展期內銷售的規定上限以內的進口展品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適用條件】
全島封關運作前,對消博會展期內銷售的規定上限以內的進口展品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每個展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展品銷售上限按附件規定執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展品不包括國家禁止進口商品、瀕危動植物及其產品、煙、酒和汽車。
【操作流程】
1.參展企業名單及展期內銷售的展品清單,由海南國際經濟發展局或其指定單位向海口海關統一報送。
2.計劃免稅留購或常征稅留購的,要提前與主場運輸服務商聯系,確定展品是否符合免稅政策規定和一般貿易清關條件要求方可完成清關、留購。
3.需免稅留購的展品,在展會結束后,經海關核查方可放行,具體流程可與主場運輸服務商溝通。
4.境外展品進口參加消博會所需文件包括:海運提單本一份、電放海運提單副本一份、空運提單副本一份、熏蒸證明或非木質包裝證明本一份、消博會進境物資清單一份、裝箱單、其他通關所需材料(視產品種類特性單獨確定)、展位確認書(由各館館長提供)。
5.具體報關流程及相關事宜可與主場運輸服務商溝通。
【實施效果】
2021年5月7日-10日,商務部與海南省人民政府在海口共同舉辦首屆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參展企業1505家,參展品牌2628個,來自70個國別和地區,專業采購商超過3萬人,進場觀眾24萬人次。首屆消博會使用展會境外展品進口和銷售免稅政策的展商共25家,總貨值約為32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