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企業申請出口退稅,一定要避免這些"騙稅"方法!(出口退稅怎么騙稅)
近年來,我國針對于外貿企業進出口退稅,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不僅使得企業退稅申報獲取的退稅款更多,同時也使得出口退稅辦理更加快捷和簡便。
不過,在現實生活中,有些外貿企業卻無視我國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的要求,非法進行操作,騙取相應稅款,以致為企業經營發展招致相關處罰。那么,在外貿企業申請出口退稅的過程中,究竟都需要規避那些“騙稅”方法呢?下面我們對此進行簡要說明。
1、以真貨為道具,循環進出口騙稅。通常,采用此種方式一般是指騙稅分子利用登記制度改革的便利,虛設多家貨代,報關行和出口企業,并借助某種商品為騙稅道具,在境內包裝成高品質或貼名牌貨物,然后再以高價報關出口離境,獲取出口額及信息單證用于辦理退稅。隨后,道具出口到境外,通過實際控制注冊的公司接貨后,換裝或拆裝,再以原材料、非限制類固廢或零部件等品名,以控制的其他注冊公司名義低價低稅報關進口,實現道具回流,如此循環往復。因此,該類騙稅方式隱蔽性極高,危害性也極大。
2、炮制虛假出口數據,逃避海關監管。一般而言,采用此種騙稅方式往往是以偽報、虛報貨物品名、貨物稅則號(高報退稅率)、高報出口價格等方式來進行,甚至簡單、粗暴地虛報數量闖關,如被監管部門發現,則以錯誤申報為由接受行政處罰,之后又故伎重演。當前,采用此種方法進行騙稅主要有三種操作形式,分別為:(1)真貨出口高報價格;(2)無貨出口虛假拼箱;(3)篡改數據屬性配貨。然后在虛構退稅單證、配貨配票虛構貨物流后,通過地下錢莊等虛構收匯資金流,實施騙稅。
3、采取掛賬形式,虛構外匯資金流。其一般通過以下幾種方法來實現:(1)利用收匯核銷監管盲區掛賬混賬。其分為兩種:一種是利用時間差突擊騙稅后“棄匯”走逃,另一種是采用移花接木手法將其他項目收匯冒充申報退稅項目收匯。(2)利用離岸資金“殼”虛構收匯流。即利用實際控制的離岸公司或注冊的其他公司將非貨物貿易外匯用于付匯,隔離出口貨物的真實性信息,虛構收匯資金流。(3)利用地下錢莊虛構外匯資金流。該種方法采用的手段為與境內外騙稅分子相勾結,然后以付匯名義制造出口貨物收匯的假象。可以說,該種操作方法是實質性違法作案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