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及互聯網熱點之電話(手機)號碼性質及權利歸屬(一)
一、案例摘要
【案例一】2012年2月某運營商接到客戶羅某反饋,稱其13xxxx99999號碼被人盜用并轉賣給他人。此號碼一直是羅某本人使用,三年來一直由其本人繳費,并且一直在某市某手機經營店充值,最初SIM卡也在此店購買。運營商向店主了解,確認用戶所說的購卡和充值情況屬實。
后經運營商核查發現,13xxxx99999號碼于2012年1月20日上午10點13分在某大廈辦理密碼重置與補卡業務,辦理人為溫某。重置密碼保證書三項條件(充值記錄、SIM卡架及激活時間)清楚具備,身份證明真實有效,聯系電話為正常使用號碼;SIM卡大卡托復印件顯示文字以及PUK(PIN Unlocking Key)碼真實、有效。由于補卡時無SIM卡,工作人員于2012年1月20日10點13分撥打該號碼,為關機狀態,后為客戶辦理補卡業務,一切按流程辦理。2月2日,13xxxx99999號碼在某市某路的服務廳辦理實名登記和品牌轉換業務,號碼實名登記用戶為鐘某。
據鐘某反映,2012年2月1日從58同城網上看到號碼13xxxx99999在售,非常喜歡,于是聯系了13xxxx99999本機機主,電話里確定了交易事項、交易金額和交易地點。之后于2012年2月2日,駕車與賣主溫某本人到某市某路的服務廳憑原手機號碼SIM卡架、密碼和隨機碼辦理了過戶(實名制登記)和品牌轉換業務。業務辦理成功后,鐘某支付了現金2萬元,轉賬1萬元給溫某。
客戶羅某向運營商主張其擁有13xxxx99999的所有權,運營商應把號碼歸還其使用;鐘某主張其通過交易合法擁有13xxxx99999的所有權,該號碼應繼續由其使用。
【案例二】客戶黃某,1998年登記開戶尾號為7777的號碼,后移居香港、并委托第三人李某(黃某前夫)代繳該號碼的基本費用。而李某未經黃某同意在2004年將號碼私自過戶給全某。2013年黃某起訴運營商,認為運營商未經其授權許可、在其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將該號碼轉讓給他人使用,要求運營商恢復其對尾號為7777的號碼的使用權。
【案例三】有一客戶到運營商服務廳要為號碼13xxxxx5888辦理過戶手續,稱13xxxxx5888號碼的使用者(機主)已經過世,客戶帶齊了SIM原件、舊機主有效身份證件、正確的服務密碼和新機主的有效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