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重復征稅的解決方法有
解決國際重復征稅的方法有低稅法、扣除法、免稅法、抵免法。重復征稅主要有對相同的一個商品流轉額征各種稅;一種稅收在商品流通轉換的各個環節上頻繁的征稅;在工業生產中對各種原材料和中間產品等等都要分開再進行征稅;對有關各國稅收管轄權的同一征稅對象,兩個國家都進行征稅,即國際間的雙重課稅。
重復征稅的弊端1、違背了公平的原則:市場經濟主要是用法律制度來維持市場公平和完整的,法律的出臺首先也為市場打造了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和機會;
2、違背了效率原則:在自由競爭的市場中,稅收會導致生產者的價格低于消費者購買的價格,從而打擊了生產者的生產積極性;
3、稅款流失嚴重:重復征稅會使納稅人負稅壓力過重,從而導致他們避稅、偷稅的心理逐漸加重,而且也會使市場的主體轉向重復征稅少的合理行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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