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司轉讓的稅務問題
目前,公司轉讓很普遍,但其中涉及的稅務風險問題也比較復雜,如股權轉讓印花稅的征收等,下面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公司轉讓后的稅務風險問題。
根據轉讓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理。
您如果已經接管,并且也沒有在轉讓協議上寫上您欠稅務部門的稅款以及股東轉讓的稅款,那么您就必須負責支付。只要在合同上注明,就不用擔心。
第二,征收印花稅。
一、公司轉讓印花稅征收依據。
按照《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的規定:“轉讓不動產的書據:包括:轉讓不動產所有權及版權、商標使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的書據,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立證者應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公司轉讓的稅務問題要注意對印花稅的征收情況。
目前,我國股權轉讓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企業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股權轉讓,其轉讓行為應按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3‰的稅率征收。第二,非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業股權轉讓,應按照規定,由立據各方按照協議價格(即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的稅率征收印花稅。
公司轉讓的稅收問題應重點關注債權債務。
債權債務是不能單獨出現的,有債權就一定會有債務。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在股份轉讓完成后,有限責任公司的債權債務仍由公司承擔。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僅僅是股東發生了變更,公司法人主體沒有發生變更,因此,股權轉讓,對公司債權債務沒有任何影響。企業的債權和債務仍由企業承擔,與企業股東沒有直接關系。
上述即是公司轉讓存稅務風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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