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前,需注意的五大問題
企業注銷是讓許多 老總頭痛的一件事,原本早已運營艱難,結果注銷也要繳一大筆稅金,實際上這都是由于公司注銷前忽略了這種難題:
一、存有并未抵稅的留抵稅額
許多 公司在注銷前通常銷售總額都很少,銷項稅也很少,可是很有可能因為早期的造成的進項稅額較多,在注銷前都是有很多的留抵稅額。
依據稅務總局2005165號第六條要求:一般納稅人注銷或被撤消課后輔導期一般納稅人資格,變為小規模納稅人時,其存貨未作進項稅額轉出解決,其留抵稅額都不給予出口退稅。因而,企業注銷時留抵的所得稅進項稅額不給予退回。
但公司能夠在注銷前將等同于該一部分進項稅額的貨品分派給公司股東,依照視同銷售,測算銷項稅。或是市場銷售給別的公司,造成銷項稅,留意盡可能在注銷時降低留抵稅額。
二、注銷前賬目上仍有存貨
公司申請辦理注銷稅務變更,賬目仍有未售賣的存貨,應當分派給公司股東或是用以清償債務,所得稅和所得稅上理應應視同銷售(存貨賬實相符),其計稅基礎為存貨的公允價值(價格行情),而不是以存貨的成本費。
一般來說,公司注銷時存貨“賬存”超過“實存”的狀況較多,賬存超過實存,公司自身發覺了,能夠分派給公司股東,按視同銷售解決,假如被稅務局發覺了,輕則視同銷售補交所得稅,重則依照逃稅解決,不但要補交稅金,還會繼續補交稅款滯納金和處罰。如果是產生非正常損失,相對的進項發票也已驗證抵稅,必須做進項稅額轉出。
因而,公司在注銷前理應關心存貨的賬存數與實存數,并依據具體情況作出相對的解決。
三、注銷前有未交納的合同印花稅
合同印花稅做為一個小稅收,一般涉及到的稅金也很少,非常容易輕視。
可是合同印花稅確是公司注銷的必檢新項目之一,公司申請辦理注銷時,稅務局會對于公司全部的重特大合同書開展一一審批,但凡少繳或漏交,都務必補交稅金、稅款滯納金及其處罰后才可以注銷。
因而,公司在注銷前一定要自糾自查是不是少個繳或漏交合同印花稅,以防造成多余的不便。
四、注銷前有并未償還的負債
企業依法定條件開展注銷,要創立清算組開展公示清除債務,假如經公示,在45天內,債務人沒有申請辦理債務視作全自動舍棄。要是沒有公示,沒有開展清算,即便 企業注銷,負債也不會解決,債務人有權利再次認為。
在稅收解決上,假如企業的債務人舍棄債務,應當記入“營業外收入”,依據盈利狀況交納所得稅。
五、注銷前有并未取回的賬款
倘若企業貸款給公司股東,一直未償還,都沒有用以生產運營的,理應按照“貸款利息、股利分配、收益個人所得”新項目計稅個稅,征收率為20%。
倘若貸款給職工,且未用以生產運營,超出一年(或本年度終結)未還,應按“薪水、薪酬個人所得”計稅個稅,由公司執行代收代繳責任。
針對別的的確沒法取回的賬款記入“營業外支出——壞賬”在公司個人所得稅前扣除。
綜上所述,公司注銷前一定要先自糾自查是不是存有留抵稅額,存貨的盈余狀況,公司的債務及其是不是有未交納的合同印花稅,不然注銷時將遭遇稅收風險性。
上一篇:公司股權轉讓股東要注意什么
下一篇:公司注冊成功后還有什么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