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機構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一個單位是不是挑選“代理記賬”在于該單位是不是具有配備專職會計工作人員的標準,這應當由各單位依據本身會計業務的必須獨立決策。一般而言,單位經營規模的尺寸、經濟發展業務和財務公開的速裁水平、運營管理的規定等,是決策單位是不是配備專職會計工作人員的關鍵要素。
單位經營規模大、經濟發展業務多、財務公開量大、在運營管理上規定高的單位,一般應當獨立設定會計組織并配備專職的會計工作人員,便于立即機構本單位各類經濟活動和財務公開的結轉,推行合理的會計監管,以確保會計工作中的高效率和會計信息內容的品質。
代理記賬組織必須具有什么條件?
依據《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第四條要求,開設代理記賬組織,除中國法律、行政規章另有要求外,理應合乎下述標準:
1、3名之上擁有會計職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者;
2、負責人代理記賬業務的責任人具備會計師之上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資質;
3、有固定不動的辦公場地;
4、有完善的代理記賬業務標準和會計會計管理方案。
代理記賬組織能夠接納授權委托,委托申請辦理受托人的下述業務:
1、依據受托人出示的會計原始憑證和別的材料,依照國家統一的會計規章制度的要求開展會計結轉,包含審批會計原始憑證、填寫記帳憑證、備案會計帳本、定編會計會計匯報等;
2、對外開放出示會計會計匯報;
3、向稅務局出示稅收材料;
4、受托人授權委托的別的會計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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