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更嚴稅務申報核對運行!核對不符合,你的稅控盤將被鎖!
新春佳節之后,新的一年逐漸,一切走上正軌,稅務總局難題變成公司關注的關鍵。今日,要關鍵提示大伙兒兩個現行政策——更嚴所得稅稅務申報核對和增值稅申報未開票收入填寫最新政策!
(一)3月1日起,更嚴稅務申報核對運行!
為了更好地進一步加強和標準所得稅稅務申報核對管理方法,提升申請品質,提升稅務服務,國家稅務總就制訂了《增值稅納稅申報比對管理操作規程(試行)》,將于2018年3月1日起在各地稅務局逐漸實施。
通告中明文規定了申請核對范疇及內容:
(一)核對信息內容范疇
1.所得稅所得稅申報表以及附列材料(下稱“申報單”)信息內容。
2.所得稅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出具的增值發票信息內容。
3.所得稅一般納稅人獲得的進行抵稅憑據信息內容。
4.經營者稅金進庫信息內容。
5.所得稅特惠備案號。
6.申請核對需要的別的信息內容。
(二)核對內容
核對內容包含表表核對、票表核對和表稅核對。表表核對就是指申報單表內、表間邏輯順序核對。票表核對就是指各種稅票、憑據、辦理備案資質等信息內容與申報單開展核對。表稅核對就是指經營者本期申請的應繳稅金與本期的具體進庫稅金開展核對。
假如申請核對相符合,負責人稅務局對經營者稅控盤機器設備開展開啟。
申請核對不相符合,由稅務局封禁稅控盤機器設備并向經營者意見反饋核對不相符合的內容,并依照以下流程開展解決:
1.申請核對不符合的,除合乎該項第2點情況外,暫未對其稅控盤機器設備開展開啟,并將出現異常核對結果轉送申請錯誤處理崗。
2.經營者僅由于有關資質并未辦理備案,導致核對不符合的,理應對稅控盤機器設備開展開啟。
3.出現異常核對結果經申請錯誤處理崗核查能夠消除出現異常的,對經營者稅控盤機器設備開展開啟;核查后仍不可以消除出現異常的,不可對稅控盤機器設備開啟,由稅務稽查管理方法單位再次核查解決。
4.出現異常核對結果經稅務稽查管理方法單位核查能夠消除出現異常的,對經營者稅控盤機器設備開展開啟。核查后發覺因涉嫌虛開增值稅票等比較嚴重稅收違紀行為,經監管單位具體分析覺得必須 監管立案偵查的,轉送監管單位解決,經解決能夠消除出現異常的,對經營者稅控盤機器設備開展開啟。
5.出現異常核對結果的解決限期,由負責人稅務局依據具體情況明確。
(二)3月1日起,增值稅申報未開票收入填寫有最新政策!
依照所得稅繳稅責任的基本原理,只需產生應納稅額個人行為,假如經營者早已收付款或早已獲得索要市場銷售賬款的憑證,即便 未開票也早已產生繳稅責任,因而會造成未開票收入。但今后假如再就該項買賣開票,由于同一項買賣不可2次繳稅,因此經營者在增值稅申報時,理應從當期所有開稅票銷售總額中減掉早已申請的未開票收入。
因而,在3月1日后,經營者申請所得稅未開票收入時必須 留意下列事宜:
1.產生未開稅票繳稅責任期內,申請所得稅依然在“未開票收入”欄填列正數銷售總額就可以,但必須 保存相關的直接證據,如合同書、收付款紀錄等,以便今后核實。
2.假如對未開票收入在日后開票,則對開票期內,申請所得稅不可以在“未開票收入”填列負值,而應測算在開稅票銷售總額中減掉早已申請的未開票收入,將誤差填列到“開稅票收益”的相對應欄次。
3.針對因第2項實際操作而造成的核對出現異常,由于不可以在網上申請,必須 依照負責人稅務局規定接納審批,并遞交相對應的直接證據證實此項差值與之前期內申請的未開票收入額度的一致性,申請辦理一切正常申請和開啟稅控盤機器設備。
溫暖小提示:申請工作中,多張表格,好多個數據,看起來輕輕松松,其實不易。提示各位老總,不斷完善帳本,精確計算,月底搞好各種表格,申請屬實填好,涉及到免減立即辦理備案,謹記每一個程序流程都不能粗心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