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的所得稅匯算清繳審計報告正規嗎?
出具的所得稅匯算清繳審計報告正規嗎?
一般來說,所得稅匯算清繳報告是企業在每年的3-5月份進行匯算清繳時向國家稅務局或地方稅務局提交的一份稅審報告(通常由稅務師事務所出具)。因此,企業提供該類審計報告,通常要委托給第三方審計機構來完成。那么,對于當前備受企業青睞的審計代理機構——來說,它出具的所得稅匯算清繳審計報告是正規的嗎?接下來,本文將對這一問題進行具體解答!
事實上,設置了專門為企業提供稅審服務的稅務師事務所,該事務所擁有正規資質,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會有兩名注冊稅務師簽名蓋章,并對審計結果負責。同時,在為企業提供所得稅匯算期繳審計服務前,還會與委托企業簽署正式委托協議,從而使得雙方合法權益都得以有效維護。因此,企業可放心選擇提供出具所得稅匯算清繳審計報告的服務。
1、哪些情況下需要出具所得稅匯算清繳審計報告?
這些情形主要包含:
(1)企業當年虧損10萬元以上;
(2)企業連續三年虧損;
(3)企業當年盈利,以前年度虧損,要做所得稅彌補虧損審計報告,這樣可以彌補前五年內的虧損;
(4)其它需要提供該類審計報告的情形。
2、出具所得稅匯算清繳審計報告的時間?
一般來說,在每年度1月至5月,企業需按要求出具該審計報告,如逾期,可能會遭受稅務局處罰。
3、進行所得稅匯算清繳審計,企業需提供哪些材料?
具體來說,企業所需提供材料包括:
(1)公司營業執照和法人證件;
(2)財務報表(包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
(3)企業地稅綜合申報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4)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
(5)企業總賬、明細賬(包括費用明細賬)、會計賬簿、記賬憑證;
(6)企業現金盤點表、銀行對賬單及余額調節表;
(7)企業固定資產盤點表、固定資產及者折舊計提明細表;
(8)享受優惠政策的稅務機關文件及相關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9)其它所需提供材料。
以上是對出具的所得稅匯算清繳審計報告是否正規以及企業所需了解的所得稅匯算清繳審計相關事項說明。當前,企業如若在經營期間存在出具該項審計報告的訴求,便可以尋求提供專業審計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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