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審計報告與財務審計報告的區別說明(審計報告和稅審報告有什么區別-)
稅務審計報告與財務審計報告的區別說明
提及“稅務審計報告”和“財務審計報告”,很多企業對此都并不陌生。那么,這兩種審計報告的區別是什么呢?下面本文將帶大家來了解!
1、稅務審計報告
稅務審計報告是稅務審計人員根據稅務審計的相關法律、法規,對被審計單位的納稅行為和納稅事項進行評估,并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
2、財務審計報告
財務審計報告是注冊會計師出具的關于企業會計的基礎工作即計量,記賬,核算,會計檔案等會計工作是否符合會計制度,企業的內控制度是否健全等事項的報告,是對企業財務收支、經營成果和經濟活動進行全面審查后作出的客觀評價。
3、稅務審計報告內容
其主要包括:
(1)標題。稅審報告的標題應統一為“稅務審計報告”。
(2)收件人。收件人應該是要求實施稅務審計的稅務部門。
(3)引言段。該段落需包含四個方面內容,分別是稅務審計的依據、稅務審計的范圍、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的責任和稅務審計人員的責任。
(4)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包括工商注冊的基本情況、稅務登記的基本情況、被審計的主要負責人的基本情況等。
(5)意見段。意見段包含兩大部分:首先是對被審計單位的稅務風險的評估結果,然后是審計人員根據審計情況對被審計單位的納稅行為、稅款繳納情況等作出的總體評價。
(6)說明段。說明段應當說明稅務審計報告的用途、使用責任和稅務審計人員認為應當說明的其他事項。
(7)附件。附件應當包括稅務審計人員已經審計的被審計單位的主要稅款的納稅申報表和稅務審計事項說明等。
(8)稅務審計師的簽名、審計報告日期和稅務審計單位的地址等。
4、稅務審計報告與財務審計報告的區別
主要體現在:
(1)稅務審計報告收件人與財務審計報告不同。這即是說,財務審計報告的收件人一般是審計業務的委托人,而稅務審計報告的收件人則是要求實施稅務審計的上級稅務機關或本部門的稅務機關。
(2)稅務審計報告意見與財務審計報告意見不同。目前,財務審計報告類型主要有四種,分別為: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而稅務審計報告卻不能采用這種類型的審計意見,其必須在發表審計意見時必須就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的具體納稅事項做出詳細說明。
(3)稅務審計報告附件里包括被審計單位各種稅款的納稅申報表和稅務審計事項說明,而財務審計報告里則通常沒有這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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