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職工租房費用財稅處理?
公司替外籍職工租房發生的費用是否一定要在福利費科目核算,若是的話在所得稅前扣除是否也不能超過工資額的14%?
答:根據描述,對的,公司替外籍職工租房發生的費用,應視為支付給職工的實報實銷方式的住房補貼,應在“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中核算。
作為福利費的,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扣除。
___________
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7512號)
第四十條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籍個人取得有關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54號)
一、對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和洗衣費免征個人所得稅,應由納稅人在初次取上述補貼或上述補貼數額、支付方式發生變化的月份的次月進行工資薪金所得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上述補貼的有效憑證,由主管稅務機關核準確認免稅。
外籍職工租房費用財稅處理?的詳細內容就介紹到這里(內容來自網絡侵權聯系刪除)。我們專業提供代辦注冊公司、工商注冊、公司變更注銷等服務;劉經理18729020067(微信電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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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福利費的,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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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7512號)
第四十條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籍個人取得有關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54號)
一、對外籍個人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和洗衣費免征個人所得稅,應由納稅人在初次取上述補貼或上述補貼數額、支付方式發生變化的月份的次月進行工資薪金所得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上述補貼的有效憑證,由主管稅務機關核準確認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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