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需要繳納社保嗎?
19 年發放的 18 年年終獎會計入到社保的計算基數中嗎?
答: 根據以往的社保法,年終獎是需要并入社保繳費基數的,2019 年發放的年終獎應該是影響2020 年的社保繳費基數。
而根據財稅(2018)164 號,文中提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年終獎不并入綜合所得,單獨計算納稅。
這部分接下來的要求是否會有改變,可以進一步觀察貴司所在地相關部門的要求。
__________
相關規定:
《關于規范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 號)
二、關于工資總額的計算口徑
依據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和補貼等組成。
勞動報酬總額包括:在崗職工工資總額;不在崗職工生活費;聘用、留用的離退休人員的勞動報酬;外籍及港澳臺方人員勞動報酬以及聘用其他從業人員的勞動報酬。
五、關于統一繳費基數問題
(一)參保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可以為職工工資總額,也可以為本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但在全省區市范圍內應統一為一種核定辦法。
答: 根據以往的社保法,年終獎是需要并入社保繳費基數的,2019 年發放的年終獎應該是影響2020 年的社保繳費基數。
而根據財稅(2018)164 號,文中提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年終獎不并入綜合所得,單獨計算納稅。
這部分接下來的要求是否會有改變,可以進一步觀察貴司所在地相關部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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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關于規范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 號)
二、關于工資總額的計算口徑
依據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和補貼等組成。
勞動報酬總額包括:在崗職工工資總額;不在崗職工生活費;聘用、留用的離退休人員的勞動報酬;外籍及港澳臺方人員勞動報酬以及聘用其他從業人員的勞動報酬。
五、關于統一繳費基數問題
(一)參保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可以為職工工資總額,也可以為本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但在全省區市范圍內應統一為一種核定辦法。
單位職工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原則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基礎,在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 60%--300%的范圍內進行核定。特殊情況下個人繳費基數的確定,按原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 知(勞 辦發1997116號)的有關規定核定。以個人身份參保繳費基數的核定,根據各地貫徹《國務院關于完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 號)的有關規定核定。
(二)參保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費的基數為職工工資總額,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為本人工資,為便于征繳可以以上一年度個人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目前,一些地方為整合經辦資源,實行社會保險費的統一征收和統一稽核,并將各險種單位和個人的繳費基數統一為單位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這種做法方便了參保企業和參保人員,有利于提高稽核效率。
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按照本通知的規定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核定工作,要在規范的基礎上,堅持標準,切實做好申報審核和日常稽核工作,維護廣大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會保險費的應收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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