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企業兩免三減半
某企業 2016 年度是軟件企業,2017 年度不是的,2018 年度正在重新申請軟件企業,如果之前的 2014 年度匯算清繳納稅額大于“0”(2015 年前都不是軟件企業),那么獲利年度是從2014 年開始計算,還是從被重新認定為軟件企業的時候計算?
答:您好,軟件、集成電路企業應從企業的獲利年度起計算定期減免稅優惠期。如獲利年度不符合優惠條件的,應自首次符合軟件、集成電路企業條件的年度起,在其優惠期的剩余年限內享受相應的減免稅優惠。
因此,由于貴司于 2014 年獲利,但 2014 年不符合軟件企業條件的,貴司應從 2016 年(符合軟件企業條件的年度)開始在剩余年限內享受相應優惠,也就是 2016 年至 2018 年按照 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2017 年不符合軟件企業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未依法納稅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予以追繳。若 2018 年重新被認定為軟件企業的,2018 年當年可享受按照 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
_________
相關規定:
十四、本通知所稱獲利年度,是指該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大于零的納稅年度。
二十、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其稅收優惠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 15 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不再符合稅收優惠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未依法納稅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予以追繳。同時,主管稅務機關在執行稅收優惠政策過程中,發現企業不符合享受稅收優惠條件的,可暫停企業享受的相關稅收優惠。
答:您好,軟件、集成電路企業應從企業的獲利年度起計算定期減免稅優惠期。如獲利年度不符合優惠條件的,應自首次符合軟件、集成電路企業條件的年度起,在其優惠期的剩余年限內享受相應的減免稅優惠。
因此,由于貴司于 2014 年獲利,但 2014 年不符合軟件企業條件的,貴司應從 2016 年(符合軟件企業條件的年度)開始在剩余年限內享受相應優惠,也就是 2016 年至 2018 年按照 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2017 年不符合軟件企業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未依法納稅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予以追繳。若 2018 年重新被認定為軟件企業的,2018 年當年可享受按照 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
_________
相關規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2〕27 號)
三、我國境內新辦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經認定后,在 2017 年 12 月31 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 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十四、本通知所稱獲利年度,是指該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大于零的納稅年度。
二十、享受稅收優惠的企業,其稅收優惠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 15 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不再符合稅收優惠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未依法納稅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予以追繳。同時,主管稅務機關在執行稅收優惠政策過程中,發現企業不符合享受稅收優惠條件的,可暫停企業享受的相關稅收優惠。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集成電路設計和軟件產業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 2019 年第 68 號)
一、依法成立且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軟件企業,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 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
下一篇:購進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