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對外捐贈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直接給貧困家庭捐贈現金并不能按照公益捐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應當通過公益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進行捐贈,且取得公益捐贈票據或非稅收入票據。
根據財稅201815 號文第一條的規定,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 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相關規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益性捐贈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結轉扣除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5 號)
一、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 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 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本條所稱公益性社會組織,應當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
本條所稱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大于零的數額。
應當通過公益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進行捐贈,且取得公益捐贈票據或非稅收入票據。
根據財稅201815 號文第一條的規定,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 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相關規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益性捐贈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結轉扣除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5 號)
一、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 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 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本條所稱公益性社會組織,應當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
本條所稱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大于零的數額。